新加坡公司的稅務依據稅務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身份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劃分
1、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及收到的海外收入,非居民海外收入除外。其中的個人所得稅率介于3.5%至20%(2007估稅年),是新加坡居民在前一年的收入以累計方式征稅。海外工作的新加坡人,任意一年至少6個月海外收入不需納稅。公司所得稅率爲6%-18%,采用推算制度,可以和股東所需繳付稅率相互抵消
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均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1)可享受初創企業豁免和部分豁免計劃;
(2)對從外國來源獲得的股息,外國子公司的收入,及從國外提供服務的收入,可享受海外收入豁免計劃;
(3)可從避免雙重征稅協議中受益。
以上三種稅收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稅務居民公司
根據新加坡財政預算案公告,每家新加坡公司都有資格獲得退稅(一次性企業所得稅”CIT”回扣)。而申請各評稅年度的退稅,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也存在一定差別。
2、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受雇所得,適用15%稅率,或居民個人所得稅稅率兩者間較高者;董事費、咨詢費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稅率。(非居民:在新加坡生活工作少于183天,或者是沒有就業准證的公司董事均爲非居民)。
3、其他稅種
1.消費稅∶消費稅稅率爲7%。住宅財産的銷售和出租以及大部分金融服務可免征消費稅,出口貨物和服務的消費稅稅率爲零。如果公司的年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幣,那麽該公司必須登記成爲消費稅征收公司,同時公司也可以自願登記成爲消費稅征收公司。
2.不動産稅∶目前新加坡不動産稅稅率爲 10%,居住在自有住宅裏的個人,適用4%的減免稅率。遺産稅向在新加坡定居的亡故者總資産和海外的動産征收,首1200萬元稅率爲5%,其余10%。亡故者所付的中央公積金、養老金等,豁免遺産稅。
3.印花稅∶印花稅是對與不動産和股份有關的書面文件征收的稅種。印花稅向各種商業和法律契約征收,稅率視契約而定。包括房地産轉讓和租賃(買家或二手買家)、收購、抵押不動産及股票等,其他如銀行擔保、獎學金、器材服務極維修合同等,無須繳付。
4、消費稅(GST)是向商家在新加坡所售賣的商品和服務,以及入口貨物征收的稅率。
5、關稅由關稅與國産稅局負責征收,只向入口的酒類、煙草産品、石油産品以及車輛征稅。
注意啦:1.新注冊的新加坡公司前三個稅務年前$100,000的應課稅收入可免稅75%,而下一個$100,000的應課稅收入則爲50%。
2.新加坡 企業所得稅17%,適用所有本地的和外資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