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父親借“性教育”之名性侵女兒5年
新加坡一名父親聲稱要教10歲女兒性事,豈料他竟然是親身“示範”,涉嫌在五年內頻密性侵犯親生女。女兒逐漸對不倫行爲感到不自在,受不了離家出走,企圖逃出父親魔掌,卻被父親誘騙回家再次受害。
現年45歲的男子一共面對15項控狀,包括性侵14歲以下孩童和非禮,他不認罪,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爲保護受害女童,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與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女童首次受害是在2010年,當時年僅10歲的她與家人寄住在親戚家,夜裏與被告、母親、哥哥、妹妹和女傭睡在同一個臥房的地板上,被告便趁家人熟睡時非禮親生女兒。
控方說,被告首次得逞後,吩咐女兒不准告訴別人,並說會教她更多有關性的事情。當時女童仍年幼天真,完全信任父親,任由被告對她進行性侵犯,包括用手指性侵她、讓她爲被告口交和肛交。
2011年,一家人搬到一個四房式組屋單位,因與妻子關系鬧僵,被告當時和女童同睡一張床上。隨著女童年齡漸長,她意識到父女之間不應有親密肢體行爲,同時卻習慣了父親對她所做的事情。
女童的母親在2012年至2013年間與被告離婚,留下女童與兒子和被告生活。女童繼續遭受被告的性侵犯,2013年12月,她無法再忍受被告的行徑,離家出走去找母親,希望能逃出被告的魔掌。
被告央求女童回家,並承諾停止所有性行爲,女童于是回去和被告生活,然而,被告很快地故態複萌,重新對女兒伸出狼爪。2014年底,當時14歲的女童再次逃跑到母親的家,被告的罪行這才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