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語音留言辱罵肅毒局人員的阿窿跑腿,認罪後棄保潛逃4個月躲女友家被捕,法官斥責被告令阿嬷心碎,阿嬷庭外抱著律師放聲大哭。
被告陳文俊(20歲)面對18項包括抵觸放貸人法令、防止騷擾法令、濫用毒品法令及協助銷毀一只偷來的手機,控方以7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其中有5項控狀是被告在去年12月9日,案情揭露被告因觸犯濫用毒品法令,在前年7月11日被令每周四需到中央警署驗尿,爲期兩年。
不過,被告沒有遵守條規,共有7次沒到警局報到,肅毒局人員事後于2去年2月20日上門找人,卻得知被告已3周沒回家。
被告曾告知警曹長不要打擾他的家人,不滿警曹長上門找他,結果在當天晚上6時37分,一連傳4則語音留言辱罵。
當時法官要求控方提呈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青年改造所,將案件展至日後下判,被告卻2月6日棄保潛逃,導致法庭發出拘捕令。
時隔4個月後,肅毒局人員在被告女友家逮捕他。
阿嬷周五出庭,聽聞法官的一番話,事後在庭外抱著律師放聲大哭,場面令人心酸。
法官斥被告背棄阿嬷的信任,讓她操碎了心。(示意圖)
法官下判被告時說,阿嬷上次作爲被告的擔保人,1000元(約3000令吉)的保釋金被沒收,質問被告作何感想。
法官指出,被告背棄阿嬷的信任,讓她操碎了心,問被告要如何補償,被告表示出來後將盡全力補償。法官表示阿嬷從未放棄被告,希望被告下定決心改過,讓阿嬷有一天能以他爲榮,最終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
被告缺錢,向阿窿借貸卻無法還債,幫阿窿放火燒3戶人家的大門。
案情顯示,被告爲了賺錢,聯絡上一名非法放貸商,同意當他的跑腿。
在前年12月24日傍晚,另一名阿窿跑腿開車載被告到一座組屋,並上門潑易燃液體,放火燒該名欠債人的鐵門。
事後,被告留下字條表示:“我給了一次警告,這是第二次。下一次遭殃的就是你的鄰居。”
他也分別在去年2月20日和22日,用腳車鏈鎖了兩戶人家的大門,並寫下“欠錢還錢”的字眼。
肅毒局人員于2020年6月23日傍晚進行掃蕩行動,闖入被告涉毒的女友家中,發現被告也在裏頭。
肅毒局人員從被告身上搜出毒品,當場被逮捕,之後進行尿液檢測證實被告吸食冰毒,他也承認自今年3月起,每周吸毒兩次。
代表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來自破碎的家庭,只有阿嬷在照顧他。父親將在今年12月14日從戒毒所出來,被告阿嬷也不離不棄,周四剛去探訪被告,懇求法官給他多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