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計劃回國的朋友
應該聽說到要出示雙陰性證明
具體要怎樣預約檢測
還有什麽新規定?
讓我們接下來進一步了解吧~
No.1 新加坡赴華入境政策
從2020年11月8日起,自新加坡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所有旅客(包括中、外籍旅客和快捷通道旅客),在需要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基礎上,乘機條件新增需要提供血清特異性IgM抗體(以下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即持雙陰性證明,才能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
12月1日起,因爲境外新冠疫情形勢嚴峻,爲減少疫情跨境傳播,實現檢測證明全量電子化等,據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消息,將作出以下政策調整:
1 取消中新“快捷通道”核酸檢測協助函
自12月1日起,使館不再爲中新“快捷通道”旅客簽發《核酸檢測協助函》。
同日起,根據新加坡衛生部、人力部公告,“快捷通道”旅客與其它入境者一樣,進行雙陰性證明檢測無需提前獲取政府批准,可自行聯系政府批准的醫療或檢測機構進行預約檢測。
2 取消持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直接登機
自12月1日起,新加坡赴華旅客不可再持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直接登機。
3 血清IgM抗體檢測采樣方式變更通知
從12月3日起接受血清IgM抗體檢測,即乘坐12月5日及之後航班赴華的旅客須采用靜脈血采樣(Venous blood)方式進行檢測,不可采用指尖血采樣方式。
並提交注明是采用此種采樣方式的陰性證明(證明樣本見下圖)申請綠色二維碼。
圖源@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如提交實驗室出具的非統一格式證明申請綠色二維碼,也須注明靜脈血采樣方式。如果檢測證明未注明靜脈血采樣方式或采樣的方式不對,都將不允許登機。
雙陰性證明是很多小夥伴頭疼的部分
常常聽聞會有因檢測證明不符合要求
被拒絕登機的事例
爲了避免耽誤行程
以下這些要點您得注意啦~
No.2 雙陰性證明檢測要求
檢測證明時間要求
檢測證明的有效期從檢測采樣時間開始計算,有效期爲48小時內。您可選擇在一家機構進行核酸和血清檢測,也可分別在兩家機構進行檢測。如果兩個檢測證明時間不在同一天,則以較早者爲准。
檢測證明須有醫生簽字或醫療機構印章
赴華旅客提交的“雙檢測”陰性證明須有醫生簽字或加蓋醫療機構章(實驗室報告除外)。對于無簽字、無印章的證明,須同時提交實驗室檢驗結果圖片。
其它相關Q&A
上下滑動查看
Q1:什麽是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
A:從2020年11月7日起,自新加坡出發搭乘航班前往中國的外籍旅客(含快捷通道旅客),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可登錄申領網站http://hrhk.cs.mfa.gov.cn/H5/,在線如實填寫信息、申報健康狀況、上傳檢測證明等材料,申領電子版《健康狀況申明書》。
經使館審核通過後,以帶“HDC”標識的二維碼形式展示的《健康狀況聲明書》將通過網站核發下達。
外籍乘客登機時需要出示電子或紙質打印版《健康狀況聲明書》,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Q2:我的檢測證明有效期過期,我可以自己改嗎?
A:不可以!故意僞造、篡改檢測證明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爲。使館一旦發現旅客遞交的檢測證明不實,將交由中新兩國執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相應法律責任。
Q3:提交綠色二維碼申請,審核期大概需要多久?
A:最長可能需要12小時完成審批,所以建議小夥伴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在獲得相關檢測證明後,應立即開始提交綠色二維碼申請,避免耽誤行程。
Q4:非直飛航班要重新進行雙陰性證明采樣和檢測嗎?
A:需要!所有從新加坡出發、經中轉國乘機赴華人員都必須在中轉地登機前2天內重新進行第二次核酸、血清IgM抗體檢測,然後分別向駐新加坡和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的中國領事館申請帶“HS”或“HDC”標識的綠碼。
疫情期間,經多國中轉長途旅行,容易增加感染風險。而且不同國家的入境規定可能隨時變更,或者機場不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等。
所以小蘭建議大家最好選擇直飛航班,避免造成中轉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
*以上內容資料來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官網,摘錄時間:2020年12月4日,政策如有變動請以官方公布爲准。
No.3 國際航班動態
購買機票是計劃行程的第一步,有出行計劃的小夥伴,要記得提前觀望航班動態和早日安排哦~
新加坡酷航
圖源@新加坡酷航官方微信公衆號
新航及勝安航空
圖源@新加坡航空官方微信公衆號
東方航空
吉祥航空
廈門航空
中國國際航空
*以上所有航班信息來源于各航空公司官網,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以官方實際查詢爲准。
No.4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相關信息
使館地址
聯系電話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8:30):
+65-64750165(24小時),+65-81296456
領事證件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