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獅城,說出你的故事!
三年前的我,與前妻一怒之下離了婚。前妻小姐脾氣,事事都要人哄著,稍不順心就鬧小性子!
剛結婚的時候還有激情維持著,我始終都低聲下氣的讓她滿意。哄好了她,也就讓她高興了幾個星期。
之後又因爲其他一些的雞毛蒜皮,又開始周而複始的輪回。鬧到最後,激情褪去了。
不知道是什麽原因,我們沒有孩子,結婚好幾年,從如膠似漆到沒了感覺。如果能有個孩子,相信大家都會爲了孩子好好過下去。
之後,前妻又動不動就提出離婚!拿離婚做要挾想讓我讓步!可是,她並不知道我那時候對她已經厭倦了。所以我也爽快的答應了她的離婚要求!
前妻是個要面子的人,就算心底再怎麽不樂意,她也不會說個不字。
最後我們在新加坡協議離婚了,因爲沒有孩子,房子也是她父親在婚前就給她買好的公寓。所以沒有財産糾葛!
除了一些共同的積蓄,我們一人一半分完,兩人之間就再無瓜葛。
說實話,前妻對我還是有感情的,最後的時候她哭了很多次,每天早晨我看到她眼睛腫了,我都故意沒有去問她。
大約是之前被壓迫狠了,我內心竟然有種報複後的快感!就這樣對她視若無睹,直到我們正式簽了離婚協議。
直到真的離了,才知道離婚沒有我想像得那麽簡單。剛離得那半年,我特別享受沒人管的自由,我想幾點回家就幾點回,沒人唠叨,再也沒人像蜘蛛精似的纏著我。
但後來,我開始感覺孤單,那種你無法自欺欺人的孤單。
下了班,其它同事都往家裏趕,接孩子的接孩子,接老婆的接老婆,買菜的買菜……只有失去了,才能看得清,這種煙火氣是多麽溫暖、美好。
而我,只能一個人點外賣,吃快餐,有時犒勞自己,去好點的餐廳,周圍都是一桌桌的,只有我是一個人,點兩三個菜吃不完,點一個菜像個笑話。到了過節的時候,更難受。
所以,離婚不到一年,我就有了再婚的想法!
不懂爲什麽,離婚之後,我接觸到的,有結婚意願的女人,大多都帶著小孩,就算不帶小孩的,也都不願意再生小孩了,只想找個人搭夥過日子。
我肯定不想搭夥過日子,我還是希望有完整的家庭,有共同的小孩。
我認識了一個女人,她叫甄珍32歲,又漂亮又賢惠,她離婚是因爲前夫出軌。她對我沒有任何物質上的要求,很坦蕩的一個女人,有房有車有工作,只要求我對她的兒子視若己出。
說實在的,甄珍真的是一個尤物!她雖然有個兒子,但要比那些年輕女孩子更迷人!更有味道!我從看到她的第一眼就非常有感覺!
我一開始真的是誠意滿滿,但直到我和她還有她的兒子一起生活了才明白了一個道理!能把別人的孩子視若已出的人,是真無私,而我,真的很抱歉,實在做不到!
甄珍的兒子並不是那種很開朗的孩子,聽她說,她兒子知道爸爸出軌,很難過!她和兒子談過,說那是大人之間的事,雖然爸爸媽媽分開了,但對他的愛是不變的,但她兒子始終覺得如果真的愛,就一定會生活在一起,彼此陪伴!
甄珍的兒子非常抵觸我的存在!每次吃飯的時候,我就被他那副吃相,給徹底激怒了!要是我自己的孩子,我早就劈頭蓋臉地訓斥了。但不是我的孩子,我就得強忍著。
我去接過他幾次放學,他同學問他我是誰,他居然說我是“吃軟飯”的男人。我第一次知道,這麽小的孩子也懂什麽叫做吃軟飯!
我給他做我的拿手美食,一臉笑地端到面前,他卻一口也不吃,也不看我,讓我感到非常挫敗!
爲了促進關系,我給他買過一雙很貴的鞋子!他第二天就故意帶到學校弄丟,還一臉冷漠地說,丟就丟了嘛,這麽小氣還怎麽做別人老公!
當時我就在心裏罵了!給別人的兒子買東西,人還瞧不起你,還夾槍帶棒地怼你,但凡是個正常人,都受不了。
我只要和甄珍略微親密一點,她兒子就會找各種理由鬧,又說自己在做噩夢,要甄珍陪他睡。
雖然甄珍對我很好,想著各種辦法補償我,給我買很貴的衣服鞋子,但我還是決定退出了。
因爲我清楚地看到我如果和她結婚,她兒子是不會給我好臉色看的。親生的可以打是親罵是愛,不是親生的,說什麽做什麽都白搭。
最重要的是,我不得不面對我的真實感受:我不願意給甄珍和她的兒子花錢!
不花錢,顯得沒誠意,可是一花錢,我就不由自主覺得自己傻,不值,自己辛苦賺的錢給別人的孩子花?真是個蠢蛋!
我跟甄珍分手的時候,她也哭了,她單身好幾年了。
甄珍的前夫曾經等了她很久,但她過不了那個坎,最後前夫再婚了……
她爲此很痛苦,我也在她的痛苦中看透了我自己的未來!
如今,我已經在和前妻談複婚,我倆沒原則性的矛盾,當初離婚都不太成熟,爲了雞毛蒜皮鬥氣鬧的。
前妻跟我說由于是她的原因造成的不孕,她會去做人工受孕,肯定會讓我抱上自己親生的孩子!這點她向我保證!她肯這樣坦誠的打開我多年的心結,我心裏一下子放下了很多!
離婚後的閱曆讓我成熟了很多,男人沒有家是不行的,男人必須好好守護妻子,再有個孩子!否則不能算好好活著!
我在這裏和同樣在新加坡的朋友,分享我的故事,並不是要勸人複婚,也不是要勸人原諒出軌!
這一切就是生活!生活沒有標准答案,旁人也沒有資格替你出主意!
我只是想輕輕的說一句,如果離婚後悔了,還是覺得原配好,那麽複婚請盡早。
文中人物皆爲化名,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