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前人事部副經理利用職位便利,用複制的薪水單瞞天過海,讓財務部批下額外工資,4年內騙取公司超過38萬元(逾116萬令吉)。她因一次拿假沒參與工資彙報,被財務部發現工資數額有誤,因而揭發她的罪行,她昨天(12月22日)被判坐牢37個月。
根據《聯合早報》,47歲的被告諾阿菲紮共面對4項欺騙罪,主控官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于2012年加入Econ Precast有限公司的人事部,從高級執行員逐步升上副經理的職位。
一般情況下,公司都通過財路(GIRO)給員工發薪水,但碰上員工離職或新聘請的員工,人事部則會另外處理,以支票支付薪水。
爲了保密個人隱私,財務部一般看不到員工的資料,只依據人事部計算的數額開支票,再由被告將員工名字填入支票。
2012年4月,被告開始複制薪水單,在財務部不知情的情況下要了多余的支票,再把這些支票收入自己的口袋。她會在准備每月工資彙報時,加入這些額外薪資,讓數額與財務部的記錄吻合,公司因此並未起疑。
一直到2015年12月,被告當時請假,沒有參與准備工資彙報,沒能即時將騙取的數目加入彙報中,結果財務部發現兩個部門的總數額差了1971元4角(約6,023令吉)。
經內部調查,公司發現被告在2012年4月到2015年11月之間,多開了81張支票,騙走公司共38萬7592元(逾116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