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私宅賣家與經紀串謀報大售價,將售價從240萬新元(約720萬令吉)擡高至355萬新元(約1065萬令吉),騙取銀行貸款284萬新元(約852萬令吉),賣家認罪後,今日被判坐牢一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10月3日,該間私宅位于兀蘭林木徑(Woodgrove Walk)。出售洋房的是被告哈姆茲(51歲),他因轉讓地契時有不誠實行爲,面對一項抵觸刑事法典第423項條文的控狀。
向被告購買房子的是伊斯萬迪(38歲,無業),他也面對一項欺騙罪名。
被告伊斯萬迪
被告早前認罪後,今日被判坐牢一年。被告向法庭申請下個月31日服刑獲准,目前以1萬5000新元(約4萬5000令吉)保釋在外。
新加坡警方去年12月發出文告表示,10人在四筆房屋買賣中報大售價,兩年內騙銀行發放近1140萬新元(約3420萬令吉)的貸款。上述兩名被告是涉案的其中兩人。
根據案情,這項計劃是由兩名中間人比賈巴哈杜爾和蘇凡迪策劃並執行,他們在協助出售私人産業時說服賣家擡高出售價,讓買家得到更高的銀行貸款,完成交易後,賣家就把多余現金還給他們。
當哈姆茲決定以240萬新元(約720萬令吉)賣掉位于兀蘭林木徑的私宅時,他聘請了兩名經紀,兩人很快找到感興趣的買家,也就是伊斯萬迪。
經紀告訴哈姆茲,買家資金不足沒錢裝修,向哈姆茲提議報大私宅售價,讓銀行發放高于真實售價的貸款。哈姆茲曾當過房地産經紀,知道這麽做違法,但爲了盡早賣出房子卻同意了。
當時無業的伊斯萬迪明知自己無法償還這筆貸款,卻爲獲取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酬勞答應參加騙局,謊稱年收入超過47萬新元(約141萬令吉),成功得到284萬新元銀行貸款後,也順利獲得酬勞。伊斯萬迪過後因爲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才揭發此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