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國輝(戴墨鏡者)今午被控上法庭。(取自聯合早報網)
(新加坡2日訊)包括新傳媒藝人在內的13人,在曹國輝的公寓內爲了慶生非法群聚,曹國輝與其中一名訪客今午被控上法庭。
除了53歲的藝人曹國輝以外,另外一名被控的男子是50歲的林志強(譯音)。
《聯合早報》報導,曹國輝與林志強各面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們在去年10月2日晚上9時至10月3日1時淩晨,在曹國輝的公寓內非法群聚。
根據法令,一旦罪成,初犯可面對最高1萬元的罰款,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另外11人已經各罰300元,他們包括藝人徐鳴傑、包勳評、田銘耀、陳欣淇、姚懿珊,以及電台DJ周取賢。
兩人的代表律師都表示需要時間向控方做出陳情,法官因此將案件展期至4月2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