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從5月1日起,家屬准證持有者(DP)如果要在新加坡工作,就必須申請工作准證。
新加坡人力部今日指出,上述准證持有者必須申請適用的工作准證,例如就業准證、S准證(S Pass)或工作准證,不能使用當前的同意書。
在新加坡政府未公布上述措施前,家屬准證持有者要在新加坡工作,只須向人力部申請同意書即可。
人力部指出,上述持有者不可憑同意書在新加坡工作,此舉是爲了與對其他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國人的要求,保持一致。
從5月1日起,家屬准證持有者(DP)如果要在新加坡工作,就必須申請工作准證。(取自網絡)
因此,該部指出,聘請家屬准證持有者的公司,必須遵守聘請外國人的條件,包括符合相關薪資、配額和征稅。
不過,該部指出,那些已使用同意書工作者,可允許至到期爲止,之後雇主必須申請工作准證。
新加坡人力部長楊莉明說,持有家屬准證在新加坡工作的人數,約占所有工作准證者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