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將在後年實施押金退費制
明年之前制定相關的立法框架
新條例下,消費者在購買飲料時除了飲品的價格,還得支付一筆小額押金,待歸還空容器後才能取回款項,以提高人們的再循環意識。
依據其他國家爲例,消費者購買時付款押金約8分至6角新幣,喝完後把容器帶到任何售賣飲料的商店或者投入反向販賣機後就能取回押金。
網友留言
-拜托!商家已經把容器成本算進去了,現在又借用一個借口再多收一次,何況上次不是有收購容器的機器,結果。。。政府想提倡環保,先從回收那方面做好
-我只喝白開水, 不喝這些飲料, 有沒有起價不會影響我.
-以後把汽水罐給收舊貨的老人,他們可以賺更多的錢.好主意
-真正要環保就應該從政府部門做起、一些大廈組屋好好都拆除、商場新來的租戶大事鋪張、好好的地磚和牆磚玻璃窗門都拆掉、一座大廈和組屋拆除有多少垃圾、你們都不管、原因何在?
-昨天在網上看到不煮開水,習慣喝塑料瓶裝水的老外分享自己家裏好幾箱的礦泉水。那數量之多就讓人想到它們需要450年來分解。我們在垃圾循環這方面有需要認真加強。
-東西有時候還是舊的好,記得6,70年代時,一個醬油瓶一直循環使用,買醬油自帶瓶子去裝,汽水飲料,喝完了退瓶,回退5分銭,,哈哈,風水輪流轉。以前5分大過牛車輪,現在5分錢在地上都沒人撿,懶得彎腰,
-當我們購買飲料時不是已經將容器的費用算在內?既然我已付款,那麽如何再循環是我自己的事!這樣的強制性似乎過分了……
-德國就是這種方式,在超市買瓶裝飲料要多給0.2歐,下次再買帶瓶減0.2歐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