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典愛國歌曲《新加坡,我爲你奉獻》在印度遭剽竊事件,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表示,政府原已准備就歌曲所有權提出法律訴訟,後因印度作曲人道歉、撤回言論與撤下歌曲,決定讓事件平息。
唐振輝昨天(4月5日)在國會回複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嚴燕松時表示,我國政府擁有絕大部分由第三方創作的愛國歌曲音樂和歌詞的專屬版權。
至于小部分愛國歌曲的作曲人和作詞人版權不同的作品,唐振輝說,“在所有這種情況下,版權不是歸政府所有,就是由政府管理。因此,在任何第三方用戶或在任何其他平台上播放這些歌曲之前,都應先獲得許可”。
印度作曲人門多薩(Joseph Mendoza)之前聲稱,1986年由加拿大詞曲創作人休·哈裏森(Hugh Harrison)創作的《新加坡,我爲你奉獻》(Count on Me, Singapore),與他在1983年創作的印度歌曲《我們辦得到》(We Can Achieve)高度雷同。
唐振輝說,除了要求門多薩提出證據,准備對簿公堂,我國政府也在本地和印度做大量調查,並有本地資深音樂家蒙特羅(Jeremy Monteiro)爲哈裏森的創作作證。門多薩過後道歉並承認歌曲版權屬于新加坡政府。
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隨後提問,爲何政府沒有進一步要求門多薩承認抄襲,唐振輝回答,相比起一場可能會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在短短數天內達到效果,讓門多薩相信他自己的立場站不住腳,讓他自己收回說法,會更有效率。
目前,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以及版權法令(Copyright Act)對我國愛國歌曲和國家標志起到法律保護作用。唐振輝也透露,配合去年9月宣布開始對新加坡國徽、國旗與國歌法進行檢討,政府正研究是否須加強對國家標志的知識産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