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駕名車,收貴點!
甲州貿消局局長諾麗娜揭發,一些在路邊擺賣榴梿的攤位,沒置放價格表,攤主是視食客駕什麽交通工具而來,隨意“開價”。
諾麗娜:水果小販因沒置放價格表,當場接罰單。
她說,攤主如看到消費者是駕豪華名車來,就將榴梿售價提高,若是開著國産車來,就放不一樣的價格。
她說,由于榴梿攤沒置放價格表,造成果王價格不一。
貿消局執法官員向違法小販發出罰單。(照片取自貿消局面子書)
她說,該局派出7隊執法人員,到甲州各地觀察及取締。她希望公衆,尤其榴梿老饕,若發現榴梿攤位沒置放價格表,向貿消局提供情報。
她說,該局前日在野新,援引1993年價格控制法令第3(1)條文下,向2名沒置放價格表的小販,各發出1000令吉的罰單。
貿消局執法官員巡視路邊榴梿攤,發現果王價格不一。(照片取自貿消局面子書)
另一方面,記者到甲市一些路邊攤觀察,發現一些攤位沒有置放價格表,當榴梿老饕開口詢問,小販才道出價格。
圖:貿消局面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