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女子申訴掏出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成爲酒吧的小股東,不料入股五個月,才拿過一次區區90元的分紅,之後被通知因酒吧拖欠四個月的租金,要她再掏錢承擔,令她不滿,報警備案。
年約40來歲的林小姐(博彩業)去年11月與朋友到中區一家酒吧喝酒唱歌,巧遇一名前同事,發現對方原來是酒吧的股東之一。
她說,前同事說自己持有10%股份,過後就慢慢“推銷”酒吧,問她是否有興趣投資入股。她稱,對方說酒吧的財務情況良好,沒有欠債。
林小姐說,對方表示,她無須參與酒吧的營業,只須等分錢就好。考慮之後,她去年12月透過前同事以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加股,持有酒吧5%的股份。
林小姐指入股的1萬5000元,是她的血汗錢。
她指自己將支票交給前同事,也沒簽署任何文件,只是口頭協議。她之後查詢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確認自己是股東之一。“去年12月底左右,我就收到約90元的分紅。”隨著冠病疫情在本地蔓延,林小姐稱自己之後沒有收到分紅,但並沒有多想,直到上個月才出現狀況。
當時,酒吧租約即將到期,她被告知須要多交1000元(約3000令吉)來承擔酒吧拖欠的租金,“我之後向産業代表查詢,發現酒吧共拖欠四個月的租金。”
林小姐說:“原來我入股前,酒吧就已經出現財務狀況,但我卻不知情。”
她稱其他股東故意爲難她,不讓她查賬戶,甚至將她踢出股東的聊天群組,氣的她上個月30日報警備案。警方受詢時,證實接到報案。
嘗試查賬不得要領 還被踢出股東群組
投資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血汗錢,女子不知如何是好。
林小姐表示,她發現酒吧拖欠租金後,嘗試查賬目,但卻不得要領。
“後來,我就不知何故被踢出股東的群組,無法繼續和他們聯系,或者知道最新情況。現在我這個股東都不像股東,希望公開自己的經曆,警惕其他人投資時小心一點。”
酒吧大股東:股東間問題由股東自己處理
大股東說:“股東之間的問題由股東自己處理。”
《聯合晚報》記者輾轉找到酒吧的大股東,對方通過微信回複詢問時僅表示,這只是對方的片面陳述。
她也說,股東之間的問題由股東自己處理,“如果有任何不確定因素,我們會走法律途徑。”當記者嘗試繼續詢問時,對方之後就沒有回應。
律師:股東無須償還公司債務但無權查賬
受訪律師表示,股東無須償還公司債務,但無權要求查賬。
藍國慶律師受訪時說,如果只是入股公司,而非合夥人關系,就無須償還公司債務。“除非之前在簽約時有列明能查閱公司賬目,否則只有董事會有權查看公司賬目,股東最多只能在股東大會要求查看經過審核的賬目。”
對于上述情況,他認爲林小姐若可以證明售賣股票給她的人當時誤導(misrepresent)她,就可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索取賠償。
藍國慶奉勸說,投資前應該做好風險評估,而簽約時也應該聘請律師協助,否則可能因小失大。
來源:https://www.shichen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