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趣談新加坡高薪養廉!
治國之道,反貪總是不可缺少!
前段時間,中國一位90後女輔警在長達6年的時間裏,先後與多位高管發生性關系,並以此敲詐了370多萬贓款。雙方的對錯,我們暫不細究,但這些款項的來曆屬實可疑!網友更是指責這都是贓款,貪汙來的!
就這樣,新加坡的“高薪養廉”制度也再次被提起!說中國腐敗是因爲公務員工資低,要向新加坡學習,讓公務員的工資和新加坡接軌才能杜絕犯罪,難道這是真的嗎~
新加坡的高薪養廉的真相
讓人“失望”
首先,如果只靠高薪就期望能夠養廉,那新加坡可以告訴你是不可能的,因爲新加坡的“高薪”並不高。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公務員的薪水普遍高于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不過新加坡官員的薪酬制度也真正做到了裸薪制。
就是除了正式薪酬之外,官員在職時不享有任何額外福利。卸任後也沒有領退休金或獲其他待遇,適用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即中央公積金制度。
就拿新加坡總理來說吧,房子、車子,哪怕差旅費都要自己花錢買。擔心安全,也必須自己花錢請保镖。總理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說了。
相比于美國,總統可以免費入住白宮、免費使用“空軍一號”專機,差旅雇員雇員也由公款支付;卸任後能獲得一筆可觀的退休金、安家費,全家享有免費醫療、免費辦公室和公帑負擔的服務人員以及安保待遇等等,七七八八加起來,待遇跟新加坡比起來簡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所以“高薪養廉”的高薪恐怕要讓大家失望了,在新加坡幹公差並沒有想象地豪氣。
廉潔政府的背後不是高薪
而是法律的約束和自律
反而,促成新加坡廉潔的不是薪水,而是嚴苛的法律和刑法。在新加坡獨立建國後,人民行動黨第一時間就展開鐵腕反腐行動。
李光耀從上任之後,就提出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國家每花的一分錢都必須記錄在案。在很大程度上,縮減了官員利用公權中飽私囊的空間。
上世紀60到80年代,先後有幾位部長涉貪被查,他們的下場都很淒慘。
在回顧那段曆史時,李光耀曾在楊瀾訪談錄中提到,最讓他心生愧疚的事當時的國家發展部長鄭章遠是他的好朋友,爲人正直,工作能力又強。但他在被檢舉可能涉嫌貪汙後,李光耀對他閉門不見,這直接導致他不願面對社會的唾棄而引咎自殺。
這件事給了李光耀很深的打擊,同時也堅定了搞好官僚風氣的決心。
新加坡“高薪養廉”制度
的由來和曆史
那新加坡的高薪養廉制度又是何由來呢?
回顧新加坡官員薪酬制度演變曆史,其主要經曆了4次大的調整,時間點分別是1982年、1994年、2007年、2012年,每次幾乎都是漲薪水。
除了屢次調高的薪水,新加坡官員薪酬制度還有特點就是是官大于吏。官就是政務官,包括總統、總理、部長等,經由選舉産生。
這部分官員實屬精英,確實少而精,在新加坡也就30來人。吏就是事務官,或官僚階層、公務員,經由人力資源市場聘用而來。所謂官大于吏,體現在薪酬等級表中,就是政務官的工資一定高于公務員。
新加坡在官員薪酬制度的制定中,始終堅持一大原則那就是確實重視人才。官員也是重要人才,政務官和高級公務員更是社會的精英人才、稀缺人才,理應獲得全社會最高的薪酬。
所以新加坡的“高薪養廉”並不是大家想象的安分富足,而是在法律條框下的自律和自省。也許正是這樣的手腕,才造就了新加坡清明廉潔的來之不易吧!對此,通心粉是如何看待呢?歡迎留言談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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