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少夫嫌52歲老妻啰嗦,拳打對方致手指骨折,不滿她叫錯名字,又左右開弓打她耳光,昨被判監12個月加罰款4000元。
被告是馬國籍的莫哈默·法拉利(31歲),他被控四項罪狀,包括蓄意重傷、蓄意傷人、抵觸防止騷擾法令(POHA)等,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人是他的52歲妻子,兩人于前年12月結婚。
根據案情,去年3月8日晚上11時45分左右,被告喝醉酒後,與受害人在住家臥房內起了爭執。期間,被告指受害人唠叨不休,于是用右手掌擊打對方的頭部。
受害人用右手阻擋,被告卻用右手三次拳打對方的右手,事後在受害人要求下送她到醫院,醫生診斷她的食指骨折,頭部受傷,醫院因此報警。
同月25日半夜12時到1時,被告喝了些酒後,和受害人開車到被告的幹爹幹媽家送一些自制食品。
兩人送完東西搭電梯下樓,受害人在叫被告時不慎叫了和前夫所生的兒子名字,結果惹怒被告。
被告出了電梯後,打了妻子左右臉頰兩巴掌、拽她的頭發往後拉扯、再把她甩向附近垃圾桶,結果受害人撞到垃圾桶,頭部和臉頰都受傷。
一名路人詢問受害人是否有事,被告見狀呵斥對方走開,並表示是“夫妻間的事情”,受害人默不作聲,路人只好離開。
隨後,受害人回到樓上向被告的幹爹一家人求助,被告上樓,卻在走廊處大罵受害人,被告的幹弟弟于是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各別向兩方問話,期間被告卻一直試圖接近受害人,遭問話的女警員阻止,最後被逮捕。遭上铐之際,被告卻向女警員大爆粗口。
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2個月,罰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