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年僅25歲時創業開店,自稱因聽爸媽的話,多年來把大部分生意收入存放入家中保險箱,同一筆錢也用來給父母買樓。婦女後來得知父母把弟弟加爲屋主,導致她在太平洋大廈單位集體出售後無法分一杯羹,她如今起訴老父及弟弟,追討327萬余元的售屋款項。
不過,辯方駁斥,無論是開設商店或購買私宅,都是由父親出資,而非起訴人。由于母親已經去世,父親則患上失智症,審理此案的高庭法官陳成安在庭上指出:“如今子女們各自想說什麽都可以……”
這起民事訴訟于本周二(6日)開審,起訴人是鄭玩枝(59歲),她的弟弟鄭亞平(57歲)與父親鄭謝勇(94歲)分別是第一與第二答辯人。
根據訴方的書面與口頭開庭陳詞,鄭謝勇夫婦育有七個子女,鄭玩枝和鄭亞平分別排行第六和第七。鄭家早年家境貧寒,一家九口住在一個租來的店屋,父親靠制作和售賣喪禮所用的紙紮品爲生。
鄭玩枝周二下午供證時說,一家人當年所住的店屋非常狹小,只擺得下一張父母親的床,她和姐姐睡在床底下,其他手足分散睡在不同角落。她也記得父親非常嚴厲,兄弟姐妹都得幫忙制作紙紮品,店屋裏全是一條條竹片與紙紮材料。
訴方聲稱,鄭玩枝于1987年在當時的威信酒店開設皮革精品店。她通過父親向家族朋友借錢做資本,店鋪開張後門庭若市,兩三個月內就還清貸款。1988年,父母親以27萬元買下位于東發路的Valley Apartments私宅單位,而這筆錢便是來自皮革店的收入。
由于父母擔心鄭玩枝被當時的日籍男友被騙,訴方聲稱在雙親的建議下,鄭玩枝多年來把店鋪收入放置于家中的兩個保險箱;根據她的估計,保險箱裏的現款一度多達100萬元。
兩次因集體出售獲利
2005年底,Valley Apartments集體出售,鄭家獲得將近90萬元的售屋款項。訴方稱,鄭玩枝原本以爲私宅單位是在父母親名下,她直至這時候才發現,原來雙親也把鄭亞平的名字加入房契中。她知道後非常難過,前去質問父親,但父親向她保證,鄭亞平只是“挂名”屋主。
不久後,父親使用私宅售款,以67萬元買下太平洋大廈(Pacific Mansion)的單位,屋主爲父親與鄭亞平。2018年,太平洋大廈集體出售,父子倆拿到327萬7776元售屋款項。
父親如今已失智,鄭亞平申請做父親的代理人,以及授權他動用父親所分得的集體出售款項,但引來其他兄弟姐妹包括鄭玩枝的抗議。
不過,辯方的說法是,鄭家購買私宅與開設商店,都是由父親出資,鄭玩枝沒有追討集體出售款項的法律立場。
根據《聯合早報》向法庭所查閱的答辯書,辯方指出,父親當年掏出兩萬元設立皮革精品店並交給鄭玩枝打理。Valley Apartments私宅也是由父親用現金和向銀行貸款所購得的。鄭玩枝曾向父親要求分得Valley Apartments部分售款,但被拒絕。
案件今天續審,訴方將傳召鄭玩枝的姐姐供證。(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