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銀行高級個人理財顧問嗜賭,一次可花2萬新元(約6萬令吉)下注多多和萬字票,爲了翻本,竟騙走7名客戶近200萬新元(約600萬令吉)。
被告是34歲的韓德隆(譯音),他面對94項包括失信、僞造、欺騙、轉移贓款的控狀。
綜合控狀內容,被告轉走的贓款超過34萬新元(約102萬令吉),當中有超過14萬新元(約42萬令吉)拿去買多多和萬字票。控狀也顯示,被告每次最低下注額爲1001新元,最高可達2萬新元。
被告韓德隆。
根據案情,他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間擔任大華銀行的高級個人理財顧問,辭職後于2016年3月加入華僑銀行,直到2017年1月間,擔任客服經理。他在兩家銀行都負責推銷理財産品,也和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
早前報道,在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間,被告以兩家銀行的投資定期存款和其他金融産品爲餌,誘騙顧客出錢投資。共有7名顧客上當,前後將196萬9000新元款項交給被告。
控狀顯示,損失最多的是一名叫李光平的男子,他前後6次將總共74萬9000新元款項交給被告。
被告被指在2016年12月6日至20日間,失信李光平交給他投資定期存款的51萬9000新元,並在2017年5月2日欺騙李光平20萬新元,讓對方以爲交給被告的錢是用在投資債券上。
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染上賭瘾,雖然並不直接導致犯案,但絕對有關聯,畢竟一般來說,賭徒爲了翻本,才會一再搏殺,最後深陷賭海。
被告認罪後,控方要求判監7年半,代表律師則要求6年半,法官將案件展至5月21日下判。
被告面對65項控狀
被告面對65項轉移贓款的控狀,涉及的金額約34萬零499新元。
其中,有14萬1600新元轉到新加坡博彩公司、12萬4000新元轉到被告兄弟的賬戶、6萬3000新元轉到被告與前女友的聯名賬戶、1萬1899新元轉給一間車行。
根據案情,被告最後賠償了27萬5000新元,並用一些受害者的錢來還其他受害者,這筆錢的數額共35萬新元。
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接受調查被還押前,在一家活動策劃公司工作了18個月,公司執行董事還爲他做人格證明,指他工作勤奮、表現優秀。
由于被告初加入公司時就坦白交代犯案,以及要坐牢很久一事,並決心要改過自新,執行董事表示,願意等對方出獄後,重新聘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