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新大男生被指淩晨在學習室非禮女生案罪成;他坦承對女生有好感,起初以“玩樂”方式用搔癢和摟腰“試探”對方,見對方沒拒絕才大膽襲胸和擁抱對方,並強調她看起來也對他有好感,完全可接受這舉動。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李彥儒(譯音,24歲)案發時是新加坡管理大學學生。他面對一項非禮罪名,指他在2019年1月8日清晨6時30分,在新大經濟與社會科學院大樓三樓學習室內,用下體磨蹭現年22歲女生的胸部。
女生不是新大生,她當時已有男友。爲了保護她,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她身份資料。
被告李彥儒被指在新大學習室非禮女生。他周一早上證人欄供證。(檔案照)
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他早前被判表面罪名成立,今早上證人欄抗辯。
被告在律師的引證下說,他案發前偶然在網上看到女生的社交媒體賬號,曾留言指她戴墨鏡照片“好看”,並稱可以請對方吃飯。兩人隨後開始在網上聊天,約一周後她在被告的建議下到新大附近的咖啡廳溫書。
“我對她有好感,想要跟她更親近,加上她需要完成功課,我于是建議她到新大一起通宵讀書,她也同意當晚就赴約。”
他稱,女生當天約淩晨1時抵達新大後,他帶對方到學習室,期間他曾將腳放在對方大腿,但對方沒有拒絕,還幫忙將他滑落的腳放回自己的大腿。
“她的舉動讓我覺得她願意與我親近。”
他接著趁對方在桌底下看電影時,曾多次搔癢她腋下和腹部,對方只是開玩笑表示要打他,僅輕拍他額頭,他後來也伸手隔著內衣襲胸,甚至擁抱對方。
被告庭上多次說,女生沒明確拒絕他,也願意讓他牽手,因此覺得女生同樣對他有好感,甚至完全可接受他舉動。
被告坦承兩度坐在女生大腿,雖兩次試圖親吻對方不果,但第三次輕吻到對方臉頰後,他認爲對方願意作出親密舉動,因此掏出下體。
被告周一(5日)承認曾兩度坐在女生大腿,也兩次試圖親吻她,其中一次更企圖解開對方胸罩,但她都馬上站起來。
被告指,女生後來坐在桌子上,他便走到對方面前親吻對方臉頰,對方曾用手抹掉,但他覺得對方願意與他作出親密舉動,因此直接掏出下體長達五分鍾。
他也指,女生早前曾表示學習室很熱,她想要更衣,被告原本打算帶她去廁所,但她堅持要在學習室的小走道換衣。
“我曾問她如果我偷看怎麽辦,她回應指她相信我,這表明她與我一起時覺得舒服,讓我感覺很開心。我原本可以轉頭偷看,但我沒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