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五個人投資超過352萬元,失信另一女子70萬元,一名公司女董事昨天被判坐牢87個月。
被告陳艾琳(譯音,42歲)面對52項控狀,她承認其中17項失信及欺騙罪名後,控方把其余控狀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是在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犯案,策劃了兩起騙局。庭上揭露,警方在2014年10月22日至12月30日接獲五名受害人報案,指被告用Nexgen Technologies私人有限公司的名義,以高利息向他們借錢後失去蹤影。
商業事務局調查後發現,這些案件涉及款項達352萬元,其中169萬5000元仍未起獲。
爲了向受害者證明她“有能力”償還貸款,被告謊稱她的親戚是咖啡店連鎖店以及建築公司的老板,還曾給其中一名受害者看她“父親”開法拉利跑車的照片。
實際上,被告家境困苦,父親退休,母親去世,她是一名離婚單親媽媽。
調查顯示,被告沒能力還錢,起初以“拆東牆補西牆”方式還錢給受害者,後來卷款而逃。
公司在2015年6月5日倒閉,被告一個月後,即6月12日至8月31日再犯案,失信一名女子70萬元。
被告是在金沙賭場認識那名女子,稱能以優惠價租下金沙酒店客房,然後再轉手給旅行社,從中賺取差價。
她說服該女子投資125萬元,但卻沒有按約定租下酒店客房,而將其中70萬元在賭場內輸光。
被告的代表律師陳祎睿請求法官對被告從輕發落,指她其實也是一名受害者,第一起“騙局”的錢實際上都被一名羅姓女子騙走。
被告爲了追回錢,獨自一人到中國,卻在那裏遇上難以想象的傷害,至今仍有創傷後遺症。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被告稱她後來再犯下失信罪,是因爲“心裏不平衡”,想要把自己的“冤屈”報複在其他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