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兼職德士司機“假好心”,以幫13歲少年解開安全帶爲由,兩次非禮少年下體。由于他年過50歲,得以逃過鞭刑,不過最終仍須面對牢獄之災,入獄14個月又3周。
被告周立炳(譯音,58歲)面對一項非禮未滿14歲受害者的控狀。他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昨天被判坐牢14個月和打鞭3下,但被告已年過50歲,須額外坐牢3周取代鞭刑。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兼職德士司機,受害者當時年僅13歲。
周立炳載13歲少年回家時,假借幫忙解開對方的安全帶爲由,兩次非禮少年下體。(檔案示意圖)
2017年7月21日下午12時許,受害者與一名男同學放學後,攔下被告的德士,打算先回家換衣再回校參加課外活動。被告當時指示受害者坐在前座,途中不停與受害者搭話,還捏了受害者的臉頰。
抵達目的地後,他也假借幫忙解開男生的安全帶,兩度觸碰受害者下體,他接著更下車要受害者一起上廁所,還故意不讓男同學跟隨。不過,飽受驚嚇的受害者當場拉著男同學跑回家。
受害者回家換衣後,擔心出門會再碰到被告,于是跑回房間拿美工刀防身,並通報母親和老師,最終在老師的鼓勵下報警。
被告庭上抗辯時指,受害者申訴華文科不及格,他才會以充滿“父愛”方式摸對方額頭。他也指,他看到受害者手上握著零錢,才會出于好意幫忙解開安全帶,但對方的手機就夾在大腿間,他不可能非禮對方下體。
被告求情時指,這4年來因案件深受困擾而患上抑郁症,並指自己接受法官的判決,也想向受害者道歉。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被告案發後處于無業狀態,他也因爲這起案件而感到極度壓力,仿佛漸漸被社會孤立,因此患上抑郁症,目前需要服藥。
他也說,受害者早前供證時曾表示因此案而備受困擾兩至三天,因此並未對他造成很大的身心創傷。
另外,被告接受法官的判決,也不想再拖延案件,因此不會提出上訴,並希望與受害者道歉,懇請法官給予輕判,讓他有機會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