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床上抽煙睡著,煙蒂燒床褥釀大火,偏門把壞掉逃生無門,獨居老煙槍活活被燒死。驗屍庭研訊屬不幸事件。
死者是66歲的黃木水(譯音),生前獨居于宏茂橋6道第123座組屋七樓的一房式租賃單位。驗屍庭日前針對他的死因展開研訊。
死者黃木水昏迷送院,最終傷重不治。(檔案照)
民防人員到場後,單位鐵門緊鎖,門把毀損無法開門,民防人員只能破門而入,單位內煙霧彌漫,客廳的角落有余燼,死者躺在靠近門口處,短褲嚴重燒毀,昏迷送院。
民防部隊調查報告揭露,客廳內被燒毀的床褥留有煙盒,顯示死者有在床上抽煙的習慣;附近桌上有幾罐開過的啤酒,死者事發前或喝過酒;煙灰缸內都是煙蒂,櫥櫃上也有幾包煙。
鄰居指死者已居住該處超過20年,會抽煙,大部分時間都是獨自在家。死者兄弟則指他是老煙槍。
驗屍官裁決時說,從證據上來看,死者很可能是抽煙時睡著,導致未熄滅的煙蒂掉落在床墊,引發大火。
“死者有可能被火勢驚醒,試圖逃離住家,但因煙霧彌漫,看不到四周,門把壞了,最後失去意識倒在門後。”
她認爲,此案並不涉及犯罪行爲,純屬不幸事件,並向家屬致哀。
結論揭露,死者送院後,格拉斯哥昏迷指數顯示爲3分,他的臉部、上肢、胸腹、後背、腹股溝、以及下肢則三級燒傷,燒傷面積爲全身90%。
他在送院後就進行了搶救, 接著轉入手術加護病房(SICU),但情況惡化,稍後于下午1時55分傷重不治,死因爲嚴重燒傷以及吸入濃煙。
失火單位大面積被燒毀。(檔案照)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包括睜眼、說話和運動反應,三方面的分數總計爲昏迷指數,滿分是15分,昏迷程度越重者的昏迷指數越低,低于8分者則被列爲腦部嚴重受損,一旦指數爲3或4者,就不太可能生存了。
驗屍官最後說道,在住家起火事件中,最好的辦法其實是一開始就杜絕火患的發生。
“若點了煙後睡著, 將是很大的隱患,所以切勿在床上抽煙。”
她強調,抽了煙後確保完全熄滅煙蒂,若有一點火苗,也很可能點燃家俱和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