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私召車司機稱遭妻子爛賭連累,被逼當阿窿跑腿,並曾86次越長堤把總額70萬(約208萬令吉)現鈔送到馬來西亞!
他日前被捕並于前天被法官重判坐牢36個月和罰款15萬元(約44萬令吉)。
被告王志勇(44歲)共面對102項協助阿窿放貸和轉移贓款的控狀,涉案日期是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控方以其中20項加以提控,他認罪後昨天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和菲律賓籍前妻因好賭而欠債累累,他在2012年爲了還債而向阿窿借貸,最後因無法還債而被迫當起阿窿跑腿。期間,他替兩個大耳窿工作,除了抵消部分債務,也獲得一些酬勞,工作範圍包括代收款項、把贓款帶到馬國以及代收銀行提款卡和或進行網上轉賬服務。
在上述犯案期間,被告前後86次進出馬國,把介于8000元(約2萬3800令吉)至1萬7000元(約5萬零575令吉)的放貸贓款帶到那裏交給指定的人,總金額高達70萬零1000元(約208萬令吉)。
他是在今年3月25日晚被捕。
贏必勝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黃國彥爲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當初因爛賭妻而惹上阿窿,但兩人的婚姻也因此觸礁,在2014年離婚。他也指前妻拿走賣屋的全部所得移居美國,留下他獨自撫養兩個女兒。
律師說,前妻已不再和他們父女三人聯系,他卻還在收拾她的爛攤子,他爲了籌女兒的學費而再次賭博,最後才走上當跑腿的不歸路,請求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