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將能緩解政府下來面對發展支出增加的困境,讓接下來10年的平均發展支出,從每年占國內生産總值(GDP)的約5%,減少到4.2%。
與此同時,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Government Loan Act,簡稱SINGA)也是一個公平的做法,讓受益于基礎設施的每一代人分攤債務負擔。
副總理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及財政部長王瑞傑指出,SINGA讓政府借貸來資助主要長期基礎設施,對新加坡長期發展至關重要,這有助于加強新加坡的連通性、宜居度和可持續發展。
他重申,SINGA不能資助經常發展項目如學校和醫院,這些仍須通過經常收入如稅收等資助。政府還是須要增加消費稅。
此外,SINGA與現有的國庫債券法令和政府證券法令不同。前者旨在資助重要基礎設施的發展支出;後兩者旨在發展國內債務市場和滿足公積金局投資需求的增長,它們不能用于政府支出。財政部也正在考慮將這後兩個法令合二爲一,並于下來幾個月內在國會提呈新法案。
王瑞傑也強調,SINGA將設有嚴格的保障措施,以避免子孫後代背負沉重的債務負擔。
王瑞傑周一爲SINGA法案提出二讀時說:“SINGA將遵循審慎財政方針,確保我們不過度借貸。畢竟,我們必須償還所有債務。如果不負責任和持續地借貸,我們將冒著無法履行債務的風險。這將危害我國信用評級和投資者信心,也將危害到我們的下一代。”
王瑞傑是于今年2月在國會發表預算案聲明時首次提出SINGA。上月5日國會中,他對SINGA提出一讀。
在該法令下,SINGA借貸頂限爲900億元,每年總利息成本不得超過50億元。此外,借貸所資助項目的成本必須至少40億元,所建造的基礎設施能用上至少50年,並對國家經濟、環境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作用。這些基礎設施也必須由政府持有和掌控。
不能期望經濟總迅速增長 政府有必要重啓借貸做法
談及借貸的需要,王瑞傑說,下來15年政府將展開一些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如跨島線和裕廊區域線等新地鐵線、深隧道陰溝系統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海岸防護線設施等。這將造成年均發展支出從占GDP的3.7%,增加至GDP的5%。
通過SINGA進行借貸,政府的年均發展支出則能降至GDP的4.2%。
我國建國初期曾通過借貸來資助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等項目。90年代後,我國經濟迅速起飛,政府總經常收入足以應付所有支出需要,所以無需借貸。
隨著我國人口逐步老齡化,生産力增長空間又受限,王瑞傑認爲,國人不能期望我國經濟下來迅速增長,政府因此有必要重啓借貸做法。
除去SINGA借貸,王瑞傑說,越戰越勇工作小組將提呈報告提出關于冠病可能帶來的投資機遇的建議。政府會仔細研究報告,探討進行特殊目的借貸的可行性。
不過,他強調,如果政府借貸來進行投資,它必須制定嚴格保障措施,並確保這些項目符合越戰越勇工作小組的戰略。
無論是哪一類借貸,王瑞傑說:“我們必須謹慎,別從擁有淨資産的位置,滑落到擁有淨債務的位置。否則,我們將投入資源來償還前幾代人所欠下的債務,而不是擁有能夠産生一定收益的資産,來增加我們的收入作爲未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