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推出的無人駕駛車監管沙盒原定2022年到期,如今延長多五年,至2027年8月。這有助相關企業有更多時間和機會在本地發展及測試無人車科技。
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昨天在國會通過,其中包括延長無人車的監管沙盒期限。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在國會總結二讀辯論後,昨晚在面簿貼文補充,巴士和汽車的無人駕駛科技對塑造陸路交通的未來扮演了重要角色。新加坡須持續建立良好的實驗環境,以更好地了解和發展這項新興科技。
她表示,這也是延長監管沙盒的用意。當局希望鼓勵更多發展和測試無人科技的公司到新加坡,並把我國設爲運作基地。
在回應議員楊益財(拉丁馬士區)和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有關本地無人巴士的試驗進度和未來發展計劃的提問時,許連碹說,監管沙盒會支持大型的無人巴士和接駁巴士試驗計劃。
計劃在榜鵝登加裕廊展開
這些計劃將在榜鵝、登加和裕廊創新區展開,並有助陸路交通管理局更好地了解大規模推出無人車隊的要求,包括是否要提升基礎設施等。陸交局將在日後公布更多詳情。
除了上述監管沙盒,陸交局2019年已宣布,下來幾年將把無人車的測試範圍擴大至整個西部地區,可供試驗的路段將增加四倍至超過1000公裏。傅麗珊(三巴旺集選區)昨天提議把範圍進一步延伸到西部以外的地區。
許連碹說,陸交局對此保持開放態度,並會按各別情況評估試驗申請。
她強調,在測試無人車時,公衆安全是首要考量。所有無人車在參加公路試驗計劃前,須先通過在無人駕駛車測試與研究卓越中心的系列測試。無人車上也要有合格的安全駕駛員,必要時,他可立即接手操作車輛。安全駕駛員在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方面的責任和一般駕駛員一樣。
“直到無人車能在沒有駕駛員的情況下安全操作,安全駕駛員的規定將保留。”
許連碹也提到,所有無人車開發者和車主都得爲無人車試驗計劃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若發生意外,保險會承擔車主和任何授權安全駕駛因造成第三方受傷、死亡或財損失而蒙受的虧損。所有無人車也須備有數據記錄盒,以在發生事故時,有助調查過程。
她表示,長遠來看,邁向使用完全無人駕駛交通工具之際,交通部和陸交局必須適應和檢討車輛的責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