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租房界有個名詞——“幽靈租戶”。
一般有三種說法:一種是中介或者老板爲了減少成本,報假地址給人力部,卻安排外籍員工住在租金較便宜的店屋、工廠或工地的免費宿舍;一種是自己铤而走險,爲省下房租,提供公寓或組屋假地址給雇主,實際上住在非法‘豬仔屋’;還有一種是以自己的名義租賃,然後再轉租出去,類似于二房東。
一中國女子就是借助第三種方式,租了二房東的房子,去做一些涉黃的業務,結果被抓了個正著!
事情還要從2019年疫情未來臨前說起,一名26歲的男子因爲手頭緊,看到網上一則尋找人代表另一個人簽署租約的,事成後可獲得酬勞。
男子回應了,得知對方想租一個公寓單位,但對方是工作准證持有者,因此無法租屋,接著男子就答應幫忙。之後對方將公寓地址告知男子,並要男子于2019年10月20日和負責售屋的房屋經紀見面。
男子告訴經紀,他在樟宜機場擔任地勤人員,需要輪班工作。還告訴經紀,他的女朋友是空姐,偶爾會過來同住。經紀把信息告訴女屋主,女屋主答應出租公寓,爲期12個月,月租2000元。男子過後簽署租約,方把2000人民幣轉賬給他。在對方的指示下,男子沒鎖門,將租約和鑰匙留在屋內。這租房的事情就算是辦妥了!
雖然這一手假借別人之手租房玩得很溜,但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新加坡警方于2020年4月14日突擊檢查公寓單位時,逮捕一名涉黃的中國籍女子(35歲)。這個時間段正是疫情期間,這些人爲了賺錢,也是很不要命了。
而作爲“幽靈租戶”的26歲男子就成了從犯,無意住在公寓,卻簽下租約。像這種爲從事賣淫活動罪犯提供方便,判刑應該起到阻懾作用。最終坐牢四周和罰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