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幽靈租戶”泛濫全島,闊怕~
新加坡環境好,經濟發達,是一座開放包容的現代化大都市。因此,吸引了來自是世界各地的弄潮兒,來這邊工作、生活。人口的多元,卻帶了“幽靈”的泛濫,究竟是咋回事,和萬事通一起來看看吧~
“幽靈”入住安娣家
新加坡人力部最近接到一起住戶的“靈異”投訴,投訴人是住在兀蘭一帶的一位安娣。她上個月使用人力部網站的外籍員工租戶查詢服務,赫然發現自己沒有出租的房子,卻驚現兩名外籍員工登記在她名下。
自己的公寓住址竟然出現兩名“幽靈租戶”,擔心自己的資料和財産收到侵害,她立即通知到了人力部。
無獨有偶,安娣在和鄰居吐槽此事時,沒想到起碼有3名鄰居也遭遇到類似情況。裕廊西一帶更是糟糕,一所公寓竟然批量出現“幽靈租戶”,至少10名屋主遭殃。
其實,“幽靈租戶”已經泛濫全島。據人力部表示,外籍員工租戶查詢服務推出近半年以來,收到489起“幽靈租戶”的投訴,比往年竟高出16倍!
萬事通想想也覺得可怕,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外籍員工登記在名下,住址被非法盜用,這一切究竟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爲之呢?
“幽靈租戶”泛濫的原因
去年12月份人力部原本是爲了方便屋主查看、自行移除已經搬走的外籍住戶,特意開啓了外籍員工住址服務系統,沒想到竟然會有意外收獲。在方便屋主即時查看屋子的出租情況時,還順帶手接到了很多“幽靈租戶”的舉報。
那爲什麽會出現“幽靈租戶”泛濫的情況呢?這還要從工作准證講起。外籍員工留在新加坡常駐,必須申請工作准證才可以。
一般情況,雇主通過外籍員工住址服務系統申報人力部,只要申報上的住址不是商用地址,且沒有超過租戶頂限,就會批下工作准證。
其中有雇主將員工安置在過分擁擠或者不被批准的工廠內居住,這都是不符合批准要求的。所以迫使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契機,劍走偏鋒地盜用屋主信息來申報工作准證。
過去3年,至少2000名雇主和1000名外籍員工被逮捕,原因都是提供假住址或者沒有及時更新住址而被調查。
人力部爲了防止情況繼續惡化,采取了嚴厲打擊的態度。截止到上個月24日,19名雇主被罰款處理,13名外籍員工被吊銷工作准證,禁止在本地工作。
租房知識大科普
除了“幽靈租戶”會被依法處理,其實坡島上租房限制還是挺多的,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違法了。爲了不必要的麻煩,下面這些租房規定要牢記!
1.對于政府組屋,如果房東想要把房子或者房間出租出去,必須出租至少六個月。
2.2017年5月15號起,市建局規定出租一整套公寓無論大小,裏面的私宅合租租客(租客互相無親屬血緣關系)總人數不能超過6人!所以,千萬別把公寓當成沙丁魚罐頭,租給很多人了!
3.根據規定,WP的持有者(建築、生産、海事、加工行業)不可以租整套的組屋,只有馬來西亞籍的可以。
但是馬來西亞籍的WP租了整套組屋之後,不能夠分租給其他人,就只能租個別的房間了。
4.如果房客違規,將租住的房子轉租給其他人,那麽房東有權終止租約,並且可以舉報違例的房客。
5.私人住宅(公寓)的最低出租期限爲至少3個月。
▵URA官方文告
萬事通在此建議大家:
(1)出租之前,應該立明合約,明確列出禁止轉租或者分租房子。
(2)房東也必須時刻清楚房子裏住著哪些人。
(3)必須要確保租戶會合法的使用房子。
6.如果想把整套政府組屋房,出租出去必須要滿足以下三點:
(1)房東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2)房東必須在這個房子裏已經住滿了五年;
(3)如果是將整套組屋租給外國人,對方的居留證需要要有至少半年的有效期喔。
7.如果作爲房客,想要把租到的房子轉租給別人,或者把房子裏的其他房間分開租給其他人,該怎麽做才不違法呢?
需要滿足以下三點條件才可以喔:
(1)在轉租或者分租給其他人之前,需要確保不違背法律條例以及不可以違反之前與房東約定的租約。
(2)需要先征求本身房子房東的同意和公寓管委會的許可才可以。
(3)可以提前告知鄰居,與其建立良好的友好關系。
8.如果有親朋好友想來新加坡旅遊,在網上短期租房前需要注意些什麽呢?
需要注意以下兩點喔:
(1)在網絡平台上租房時,需要遵守最低居住期的要求;
(2)要在新加坡短期租房,一定要確保私人住宅房東已經征得市區重建局的批准喔。
萬事通也在此提醒各位屋主,要及時在網上查詢屋子的租用狀況,一旦發現地址有誤或者已經被盜用,要立即電郵人力部至[email protected]哦~各位通心粉有啥看法?快戳“寫留言”發和大家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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