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男子向前女友謊稱自己是靈媒,稱幫她聯系上“已故夢中情郎”,借此騙她跟自己上床,還騙她賣淫,被判坐牢一年及罰款5000元。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現年31歲的假靈媒,因誘導前女友賣淫及靠她賣淫爲生,抵觸兩項婦女憲章法令。
爲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被告與受害人在2013年結識,一年後開始交往,但數個月後就分手,兩人過後保持聯絡。分手前,受害人曾告訴被告,說她在朋友的手機上看到一名男子的照片,過後經常夢見男子並愛上他,希望被告能幫忙找到男子。
2014年底,受害人突然撥電給被告,稱自己的“夢中情郎”已過世但常出現在她的夢裏,因此問被告是否認識靈媒能召來情郎。
被告立刻謊稱自己就是靈媒,能幫她聯系上情郎,但她必須保密,不然情郎的魂會被趕走。
同年12月,受害人再次提起夢見情郎一事,被告趁機說情郎想跟她做愛,而且必須和他發生關系才能與情郎的靈魂“合爲一體”。
就這樣,被告一步步將受害者騙上床,後來還“假傳魂旨”稱情郎要她賣淫賺錢,好買冥紙燒給他用。被告過後就把到手的5000多元用來償還債務。
被告認罪後,代表律師指被告的智商低于常人,直到在2015年9月看了《繩之以法》後,才知自己犯罪。主控官反駁指被告案發時已經25歲,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指他沒患上任何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他的精神並無異常。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對于被告的智力問題展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即當辯方不同意某個事實,而該事實對判刑具有影響力,控辨雙方需聆訊以厘清該事實的真相。
經紐頓聆訊,法官指被告智商一般,有能力考慮到自己行爲的後果,利用前女友的單純制造無數謊言,滿足自己的欲望及清掉自己的債務。
雖然被告聲稱看了《繩之以法》後才知道自己犯罪,但法官認爲,被告並沒有罹患影響他得知自己罪行的精神問題。
法官說,被告背叛受害人對他的信任,利用她的單純,長達五六周地編造無數謊言。不僅如此,被告還編造謊言騙受害人賣淫來償還自己的債務,因此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
法官同意主控官的提議,最終判被告坐牢一年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