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多次被公衆拍到拒戴口罩的前女軍官昨天(5月24日)上法庭針對早前被控的一起沒戴口罩的案件准備答辯時,依然故我,在國家法院大樓外不戴好口罩,上到犯人欄還伸手脫下口罩,但立刻遭法官喝止。
以一句“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來嗆安全距離大使而頓成“人民公敵”的53歲婦女潘秋玉(音譯),昨天下午來到國家法院時,口罩挂在一只耳朵上,在門口遇見攝影記者後,才匆匆拉起另一邊卻不挂在耳朵上,用手托著口罩企圖走入法院大樓,但遭警衛攔下,要她把口罩戴好才能進去。
潘秋玉于本月15日在濱海灣金沙商場地下一層廣場被網民拍到逛街沒戴口罩,她對上前提醒她的安全距離大使非但拒絕配合,不斷嗆對方“你的胸牌在哪裏?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
多名網民上傳照片視頻 指她多次在商場沒戴口罩
相關視頻被人放上社交媒體後瘋傳並引起公憤,網民過後對她起底,指她原來曾是一名海軍高級軍官,曾任軍艦艦長。
好些網民還上傳相關照片和視頻,指她多次沒戴口罩出現在商場,其中一段視頻顯示,她曾在今年2月到過怡豐城(VivoCity),當時同樣沒戴口罩;另一名網友也出示照片爆料,指她去年12月在中央廣場(Central Mall)逛街時,也沒戴口罩。
潘秋玉早前已經因涉嫌不戴口罩而被控上法庭。
根據控狀,潘秋玉被指去年5月8日晚上7時20分至8時,出現在紐頓熟食中心時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戴口罩,面對一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犯人欄上依然故我不認罪
她不認罪,案件原本昨午續審,由她上庭答辯。
潘秋玉進入庭室走上犯人欄後,伸手脫下口罩,但立刻遭法官喝止,要她不能脫,提醒她必須全程戴上。
代表國家環境局的主控官表示,由于總檢察署考慮對潘秋玉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因此向法官申請將案件展期。
潘秋玉問主控官展期的具體原因,但主控官再三表示不便透露。
最終,潘秋玉表示不反對控方的申請,但強調希望控方不要拖延太久。法官批准申請,將案件安排在7月12日續審,並且要控方在6月23日交代案件的新進展。
潘秋玉離開法庭大樓之後,走沒多遠就脫下口罩,一只手拿著瓶裝水,一只手握著口罩,還對著攝影鏡頭微笑離開。
根據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外出不戴口罩,違令者可被判罰款1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