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公衆拍到拒戴口罩的前女軍官昨天(5月24日)上法庭依然故我,沒戴好口罩在門口被攔下,開庭前還跑到食堂站著吃堂食,到了庭上欲將口罩脫下被法官喝止,最後走出法庭又脫下口罩,對著攝影鏡頭微笑離開。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潘秋玉(譯音)于本月15日在濱海灣金沙商場地下一層廣場被網民拍到逛街沒戴口罩,還罵上前提醒她的安全距離大使“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相關視頻被人放上面簿後瘋傳並引起公憤,網民過後對她起底,指她原來曾是一名海軍高級軍官,曾任一艘軍艦的艦長。
好些網民還上傳相關照片和視頻,指她多次沒戴口罩出現在商場,包括她曾在今年2月到過怡豐城(VivoCity)以及去年12月在中央廣場(Central Mall)逛街時,也沒戴口罩。
記者後來更發現,潘秋玉其實早前已經因涉嫌不戴口罩而被控上法庭,指她在去年5月8日晚上7時20分至8時,在紐頓熟食中心沒戴口罩,觸犯了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
案件昨天續審,她來到國家法院時,口罩挂在一只耳朵上,在門口遇見攝影記者後匆匆拉起另一邊卻不挂在耳朵上,用手托著口罩企圖走入法院大樓,但被警衛攔下,要她把口罩戴好才能進去。
她在案件開庭一個多小時前抵達,進入法庭大樓後就到食堂。食堂內的椅子都已經被搬空,她選擇站著吃食物。
潘秋玉進入庭室走上犯人欄後,伸手脫下口罩,但立刻被法官喝止,要她不能脫,提醒她必須全程戴上。
案件休庭後,她走出法庭大樓後,距離沒多遠就脫下口罩,一只手拿著瓶裝水,一只手握著口罩,還對著攝影鏡頭微笑離開。
總檢察署考慮采進一步行動
潘秋玉原定昨天答辯,代表國家環境局的主控官表示,由于總檢察署考慮對潘秋玉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因此向法官申請將案件展期。
潘秋玉追問主控官展期的具體原因,但主控官再三表示不便透露。
據《聯合晚報》了解,她很有可能被控更多的罪狀。
拒給主控官電話號碼
主控官在庭上指控方和法庭都沒有記錄她的電話號碼,希望她將電話號碼交出來,方便聯絡。
但是,潘秋玉馬上拒絕,說:“你們找我寄信就好,就是我身份證上面那個地址,我的電話號碼不是公共資料。”
最終,潘秋玉表示不反對控方的申請,但強調希望控方不要拖延太久。法官批准申請,將案件安排在7月12日續審,並且要控方在6月23日交代案件的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