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nix步兵戰車後退撞死劉凱案續審,上尉前天被判表罪成立,他昨天上證人欄抗辯時指軍隊沒有明文規定超車前一定要事先通知前方戰車,並稱“一切發生得太快”,事件對他造成很大的沖擊,他還一度淚灑公堂。
這起意外發生在2018年11月3日上午9時58分,軍隊當時在惹蘭慕萊軍訓區進行爲期三天的雙邊野外訓練。
被告是正規軍人訓練員王麟傑(上尉,30歲),他面對一項魯莽行爲造成他人死亡罪名,指他案發時乘坐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劉凱(22歲)駕駛的路虎車到軍訓區視察時,未事先通知前方戰車和沒確保30米安全距離,就罔顧安全指示劉凱超車,結果戰車倒退時撞上路虎車,導致劉凱喪命。
他不認罪,經審訊後前天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他昨天上證人欄答辯時稱,身爲訓練員的他當時負責視察“Jaguar”隊的表現,他乘坐的路虎車案發時停在該隊的一輛Bionix戰車後方,並判斷敵軍可能從後方進攻後,因不想受困于雙方交鋒中,也打算到前方視察才指示劉凱超車。
他表示,他當時確保兩車前後保持30米距離和左右兩米寬度才超車,不料超車途中,戰車突然朝前方開炮,接著開始後退,讓他措手不及,他雖大喊“停”,無奈仍發生事故。
稱事件沖擊大 被告淚灑公堂
他哽咽表示“一切發生得太快”,並指路虎車當時並不在戰車的後退範圍內,即便戰車倒退,路虎車理應也不會被撞。“我後來看了案發視頻才發現戰車當時調整了方向,才會朝我和劉凱的方向倒退。”
他接著在律師引證下說,他在兩份警方口供書中表示不記得案發過程,是因爲事件對他造成很大的沖擊。他在庭上一度淚灑公堂,法官允許暫時休庭讓他平複情緒。
被告在2011年加入武裝部隊,期間曾到南洋理工大學讀書,畢業後歸隊服務,並于2017年擢升爲上尉。他主要職務是當訓練員,案發前曾參與不下10次軍訓,也曾駕駛戰車。
他也表示,案發前一天他曾坐死者駕駛的路虎車到軍訓區事先視察,他當時也指示死者超車越過前方的戰車,但沒發生事故。
他強調,軍隊條規內沒有明文規定在超車前需要通知前方戰車,並指他從未見過軍隊內有人超車前會“事先通知”。
案件今早續審。(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