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新捷運的濱海市區線首席執行官被指未讓路給電單車,結果撞上電單車,導致騎士和後座乘客雙雙受傷,今天(6月23日)被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魏明冠(譯音,62歲)面對兩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控狀指,他于今年2月5日中午12時13分,開車行駛在兀蘭路往武吉知馬路上段,正要轉入克蘭芝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的道路上時,沒有讓路給一輛電單車,結果與電單車相撞,導致74歲騎士受傷,而68歲的後座女乘客則蒙受重傷。
新捷運企業聯絡高級副總裁陳愛玲受詢時表示,被告對于這起不幸的事件表示遺憾,由于這屬于個人私事,案件也已進入司法程序,新捷運因此不便予以置評。
根據新捷運網站,被告從1985年加入新捷運,目前是濱海市區線的首席執行官。
案展7月30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