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捷運的濱海市區線首席執行官被指開車時未讓路給電單車,結果與電單車相撞,導致騎士和後座乘客雙雙受傷,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魏明冠(62歲)面對兩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控狀指,他于今年2月5日中午12時13分,開車行駛在兀蘭路往武吉知馬路上段,正要轉入克蘭芝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方向的道路上時,沒有讓路給一輛電單車,結果與電單車相撞,導致74歲男騎士受傷,而68歲的後座女乘客則蒙受重傷。
代表律師表示需要時間准備陳情,獲法官批准。被告目前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展7月30日過堂。
新捷運企業聯絡高級副總裁陳愛玲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魏明冠對于這起不幸的事件表示遺憾,由于這是個人私事,案件也已進入司法程序,新捷運不便置評。
根據新捷運網站,魏明冠從1985年加入新捷運,負責規劃巴士服務和項目管理,他後來于1998年參與投標和啓動有關盛港和榜鵝輕快鐵,以及東北線(NEL)的項目,而東北線是本地首個位于地下且全自動化的地鐵系統。網站也指出,他當時負責指揮交通、客運服務和營運,在確保東北線于2003年成功通車的過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之後于2013年擢升爲鐵路運營高級副總裁,目前是濱海市區線的首席執行官。(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