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訴,3年前用越南妻的名字買下骨灰龛位“投資”,豈料如今兩人鬧離婚,男子要求妻子將骨灰龛位轉讓至自己名下卻遭妻子拒絕。
林福華(59歲,保安)2004年娶了一名越南新娘,兩人在本地成家,並育有一對子女。女兒現在就讀中三,兒子讀小五。
他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婚後大約五年,和前妻的關系走下坡,但考慮到當時孩子年幼,所以兩人決定繼續在一起。
不過到了今年2月,他們正式簽字,結束17年的婚姻。
林福華說,前妻喜歡拿自己跟別的男人作比較,這是讓他最難忍受的一點。
家事法庭對他們子女的撫養權、贍養費、住宅等分配作出裁決,但林福華指其中一項資産,也就是他在三年前買下的一個骨灰龛位,至今仍未有滿意的安排。
他說:“我當時以前妻的名義,花了約1萬6000元買下這個龛位作爲投資用途。”
他表示,法庭文件說明,離婚後他可以把骨灰龛位的所有權轉到自己名下,不過由于前妻不肯簽名辦理,相關的骨灰安置處又指不能單方面處理,轉名一事受阻。
前妻:不知身份被冒用 他要轉名 自己處理
記者聯系上林福華的前妻劉小姐。她表示,林福華利用她的身份買下骨灰龛位時,自己並不知情。“現在他要轉名,就得自行想辦法處理。”
劉小姐還說,她根本不清楚這個龛位值多少錢,也無意爭奪。她直言,由于身份被冒用,她正考慮就此事報警。“對于無緣無故被利用,買下骨灰龛位一事我也覺得不太吉利。”
她還說,離鄉背井嫁到外國,卻遇人不淑,婚變一事至今不敢跟家人提起。
雙方也爭越南土地
林福華說,結婚期間也跟前妻一起在越南買下農地和住宅用地,總共投入了大約16萬元。
“現在仍有一塊價值10萬元左右的地,不知可否通過當地律師協助取回。”
他說,第一段婚姻以離婚告終,讓他心灰意冷,日後也不太可能再組織家庭了。
兩人受訪時則不約而同表示,都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