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漢大鬧咖啡店,激動大喊、怒摔椅子,赤膊與警員“搏鬥”,最後中電擊槍才倒下,被警員上铐逮捕。
這起鬧劇發生在昨天(7月16日)下午1時49分許,地點是法蘭西路(French Road)第802座組屋的咖啡店。網上昨日瘋傳多段視頻,一名文身男打著赤膊在咖啡店大鬧,情緒激動地沖向警員,揮拳飛腿,警員手握警棍對陣,僵持了近一分鍾。
視頻顯示,男子不斷大聲喊叫、爆粗口,無視警員的勸告,還振臂高呼。
迫于無奈下,警員用電擊槍射擊男子,對方倒下後,一度嘗試坐起來反抗,但最後完全倒地,被上铐逮捕。
警方昨晚發文告指出,一名男子在咖啡店跌倒後,情緒激動地針對前來幫忙救治的醫護人員和公衆。該名41歲男子因涉嫌蓄意傷害阻撓公務員辦公、公共滋擾、偷竊和疑涉毒品相關罪行隨後被逮捕。
文告表示,警員到場後,多次提醒男子配合,男子依然挑戰警員、想打架,還被指沖向其中一名警員。一名警員抽出警棍,試圖制伏男子,男子最終在被電擊槍擊中後,被警員當場制伏和逮捕。
警到場前 朝食客扔椅子
根據初步調查顯示,警方到場前,男子行爲暴力、被指朝其他食客扔椅子。男子也相信涉及咖啡店附近一家藥店的偷竊案,調查仍在進行中。蓄意傷害阻撓公務員辦公的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七年,以及罰款或鞭刑。若公共滋擾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元。偷竊罪若罪成,可被監禁最長七年以及罰款。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7月17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