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16歲的寵物狗抛棄在組屋底層垃圾桶旁,讓它無水無糧,女狗主昨日被罰款5000元,一年內禁止養寵物。她在庭上求情稱平日疼愛狗兒,但因丈夫去世而無心照顧。
這名女狗主是69歲的陳秀雲(譯音),她昨日(7月28日)承認在去年10月15日遺棄一只叫Miko的黑色貴賓犬,並且無照飼養這只狗。
庭上揭露,國家公園局動物與獸醫事務組收到關于寵物狗被遺棄的通報,指這只狗被裝在一個粉紅色的手提袋裏,扔在後港2道第709座組屋底層的垃圾桶旁。
這只狗過後被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救出,並確認了狗主人就是被告。被告承認將狗丟在電梯附近,打算抛棄它。
SPCA對這只狗進行了檢查後,發現它出現各種健康情況,包括皮毛脫落、全身毛發打結。它的眼睛也被亂糟糟的毛發遮住,無法睜開,眼睛渾濁萎縮,四條腿上的指甲都很長,步態僵硬,皮膚結痂。
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表示,目前這只狗正在接受寄養。
被告求情時表示,女兒把這只狗帶回家後,她已養了16年。她說:“我們都愛它,我總是在它身上花很多精力。”
被告還稱,每周花兩天的時間給這只狗洗澡,但法官指出,這只狗被發現時指甲非常長,還有其他症狀。
被告則解釋,她的丈夫早前不慎在廁所跌倒後死亡,她忙于處理丈夫的後事,沒有心情,才疏忽了對這只狗的照料,不過她堅稱每天上下班時都會餵它。
法官最終判被告罰款5000元,一年內禁止養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