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失聯貿易商騙局”是我國首起涉及這類騙局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例。這是通過操縱多家公司組成供應鏈,讓本該提交消費稅的上遊公司“失聯”逃稅,然後通過下遊的“出口商”騙取消費稅回扣。
涉嫌以“失聯貿易商騙局”操縱多家公司僞造1億1400萬元的虛假交易,企圖騙取超過800萬元的消費稅回扣,六人昨天被控上法庭。
控方指這是我國首起涉及這類騙局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例。
六名被告是許素林(61歲)、鄭中強(43歲)、李宗宏(41歲)、黃夢飛(43歲)、蔡漢順(42歲)以及王志強(45歲)。
根據控狀,六人涉嫌在2015年至2016年間犯案。
主控官在庭上解釋,在我國買賣的物品大多數必須繳付消費稅,但貨物一旦出口,公司一般上會獲得全額的消費稅回扣。
“失聯貿易商騙局”(missing trader fraud)是犯罪集團使用的伎倆,通過操縱多家公司組成供應鏈,讓本該提交消費稅的上遊公司“失聯”逃稅,然後通過下遊的“出口商”騙取消費稅回扣。
同一批貨物不斷循環 也稱“旋轉木馬騙局”
除此之外,爲了掩人耳目,犯罪集團的供應鏈中也會有多家“緩沖公司”(buffer company),向“失聯貿易商”購買貨物轉賣給出口商。
主控官指出,由于向“出口商”購買貨物的“外國顧客”通常同屬犯罪集團,“外國顧客”會再將貨賣回給“失聯貿易商”形成循環,讓同一批貨物不斷在供應鏈中輪轉,“出口商”多次申請消費稅回扣,騙局因此也常被稱爲“旋轉木馬騙局”(carousel fraud)。
在此案中,主控官指蔡漢順、王志強、黃夢飛和李宗宏,四人涉嫌利用空殼公司Nagore Trading,在涉案期間僞造文件,制造一共價值1億1400萬元的虛假交易,謊稱售賣“高科技産品”。
四人各面對一項觸犯公司法的控狀,以及分別面對一至兩項的僞造文書控狀。
鄭中強則涉嫌在2016年協助黃夢飛和李宗宏僞造文書,面對一項控狀。
許素林則被指經營兩家名爲Ten Directions Enterprises及Forte Communications的公司。主控官指他涉嫌負責利用兩家公司做假賬,“購買”Nagore Trading的“高科技産品”。許素林面對兩項觸犯公司法以及兩項做假賬的控狀。
庭上未揭露稅務局是否蒙受損失
主控官指出,國內稅務局因Nagore Trading的“銷售活動”,收到超過共800萬元的消費稅回扣的申請。庭上並未揭露稅務局是否蒙受任何損失。
警方及國內稅務局昨天在聯合文告中強調,當局嚴正看待任何利用“失聯貿易商騙局”的行爲,必將嚴厲執法。
當局也提醒公衆,從今年1月1日起,任何注冊消費稅的企業,無論知道或者理應知道所購買的貨品涉及騙局,將一律不能對購買的投入品(input)索取消費稅回扣,並且須支付10%附加稅。企業應該積極采取措施,避免涉及“失聯貿易商騙局”,詳情可上稅務局官網查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