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消費稅率將按原定計劃,分兩階段在2023年1月1日和2024年1月1日生效,先從7%調高到8%,再從8%調高到9%。
法案新增的部分也涵蓋允許公司被用來進行消費稅詐欺的公司負責人。
消費稅(修正)法案星期四(10月20日)在國會提出一讀。
例如,一項商品總值1000元,如果商家在2023年7月1日向客戶開具發票,但其中100元的商品已經在2023年1月1日前交付,那麽商家可以根據新的39B(1)節,要求這部分按7%的稅率征收消費稅,其余900元按8%征稅。
如果商家沒有提出要求,總值1000元的商品將被征收8%的消費稅。
另外,修正法案第8條文也刪除和取代了現有的39節,並說明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落在兩次不同的調漲階段,應該如何相應調整。
第二級是允許公司被利用來進行消費稅詐欺的公司負責人、合夥人或董事。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消費稅(修正)法案提出一讀,新增“失聯貿易商騙局”(missing trader fraud)的罪行與懲處條款。任何人即使不知道他的詐騙計劃涉及消費稅詐欺,只要清楚知道自己正在進行詐欺,即可能被定罪。
一個典型的“失聯貿易商騙局”是供應鏈各個環節的賣家都向買家征收消費稅,但最上遊的賣家卻“失聯”不向稅務當局繳交收取到的消費稅,而最下遊的買家在出口貨品時由于可申請消費稅退款,最終導致稅務當局蒙受虧損。
修正法案第10條文新增了62C節,規定了與一般被稱爲“失聯貿易商騙局”有關的罪行。這些罪行分爲兩級,每級都有不同程度的罪責,刑罰與每級的罪責相稱。
當稅率在2024年1月1日調高到9%,商家必須相應調整,對2024年1月1日或之後收到的對價(consideration)按9%征收消費稅。
第一級是參與制定詐欺計劃,以及指揮和協助執行計劃的人。這些人不須要知道整個計劃,也不須要知道計劃涉及消費稅欺詐,他們只須知道正在進行欺詐。一經定罪,可處以不超過50萬元的罰款或不超過1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