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偷走衛生部21台膝上電腦賤賣,被判坐牢11個月。
被告莫哈默法克魯拉吉(25歲)面對10項偷竊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IT工程師,被公司派到衛生部在港灣中心的分局提供服務。
由于缺錢用,被告在去年12月16日至今年1月14日間,10次潛入港灣中心辦公室12樓的貯藏室裏,偷走21台膝上電腦。
爲了不打草驚蛇,被告每次只偷走1至4台膝上電腦,將它們藏在包包裏,下班時才將包包帶回家。
被告也事先通過買賣平台Carousell,爲膝上電腦尋找買家。
被告所偷走的21台膝上電腦總價值3萬3406元,不過被告向買家謊稱膝上電腦是二手的,減價售出,套現6380元。
衛生部在點算器材時發現膝上電腦不翼而飛,于今年1月15日報警。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帶著手提電腦包離開公司,警方最後起獲兩台膝上電腦。被告沒有給予衛生部賠償。
法官下判時表示,法庭嚴厲看待盜取政府財産的案件。被告將偷來的電腦拿去轉賣,或觸及網絡安全以及機密資料被泄露的風險,因此有必要給予阻嚇性的刑罰,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