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減輕育有子女的父母的負擔
新加坡國會近日通過
兒童培育共同儲蓄(修正)法案
爲更多已婚的在職父母提供支持
該法案的詳情
新加坡政府爲確保鼓勵結婚與生育政策不違背維護健全家庭的宗旨,孩子如果是私生子,修正法令將取消已婚及未婚父親獲有薪育兒假,及無薪育嬰假的資格。
在職父親和養母如果透過短期雇傭合約受聘,或是雇傭合約在孩子快出生或領養前被終止,符合條件者今年12月1日起可申請陪産或領養現金福利。現金福利相當于由政府承擔薪資的陪産和領養假。
據了解,新加坡目前在職夫妻在孩子出生一年內,共有20周的有薪育兒假,這包括16周産假、兩周陪産假,以及孩子滿七歲前,每名家長每年所能享的有六天有薪育兒假。
鑒于養兒育女的環境不斷演變,孫雪玲說,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希望爲公民孩童、在職父母及雇主提供更多支援。她指出,有些在職父親和養父母受限于雇傭合約的性質及安排,不符合享有陪産假或領養假的條件。
修正法令生效後,政府將推出由政府承擔薪資的陪産福利(Government-Paid Paternity Benefit,簡稱GPPB)和領養福利(Government-Paid Adoption Benefit,GPAB)。目前,只有在職母親可享有這些福利。
只要孩子生日、預産期或正式領養孩子的意向書日期落在今年1月1日或之後,在職父親和養母可從12月1日起,申請陪産或領養現金福利,相當于由政府承擔的陪産和領養假。
無論受雇或自雇,申請者須在孩子出生前或正式領養孩子前的12個月裏就業至少90天。現金福利根據他們這12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即就業時間越長,可獲的現金福利越多。
修正法令生效後,被裁家長也能獲得政府支付的産假、陪産假及領養事假,而孩子夭折的父母也能獲得産假和陪産假福利。
此外,如果雇主自願讓受雇少過三個月、不符合條件的員工享有育兒事假,法令擬議讓政府償還雇主,以顯示政府支持親家庭的雇主。
據悉,新加坡政府這些年已做出調整,無論孩子的出生背景,符合條件者都能公平受益于支持孩子看護、成長和發展的政府福利,這包括醫療護理、教育、托兒和托嬰等津貼。未婚單親家長的孩子在2016年也納入了嬰兒花紅和兒童培育戶頭計劃。
爲鼓勵婚後才生育,新加坡政府還提供了其他福利如嬰兒花紅現金獎勵,以及家長稅務回扣等將繼續保留給這些家庭。
新加坡其他的育兒福利 搜索
《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
新加坡政府于2001年推出兒童發展賬戶,用于支持兒童的長遠發展。該賬戶是新加坡全民資産建設計劃的一部分,與高等教育賬戶、公積金賬戶相連接,爲新加坡國民構建起自出生至成年的經濟安全網。
兒童發展賬戶面向所有新加坡籍12歲及以下的兒童,賬戶一經開立,政府即向該賬戶發放3000新元作爲起步存款。
在兒童滿13歲之前,家長存入的款項將獲得政府1:1的配套補貼,直到達到規定的存款上限。視子女數量和排序的不同,政府配套補貼上限自3000新元至15000新元不等。
兒童發展賬戶中的款項只能在限定範圍中使用。
第一,家長只能以轉賬的方式使用兒童發展賬戶中的款項,不能提取現金;
第二,兒童發展賬戶中的款項只能用于兒童的教育或醫療支出,包括:幼兒中心、爲子女購買政府許可的醫療保險計劃。
兒童年滿13歲後,新加坡政府會終止其兒童發展賬戶,並將賬戶結余轉入由教育部主管的高等教育賬戶(Post-Secondary Education Account),用以鼓勵和支持兒童繼續接受高等教育。
育嬰補貼
去年因爲疫情,新加坡政府還爲父母提供了一次性育嬰補貼。
孩子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出生的父母,可獲得政府發放的3000新元一次性育嬰補貼,以協助抵消疫情當下養兒育女的經濟負擔。
符合條件的新生兒在完成出生登記後,嬰兒花紅現金獎勵會分階段存入家長爲孩子開設的兒童培育戶頭。第一和第二個孩子各可獲8000新元,第三個及之後出生的孩子各可獲1萬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