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奧運會已經進入尾聲,新加坡團隊再次上演“空手道”而回,令國人不無遺憾。
其實這不是稀奇的事,根據記錄,新加坡有史以來在奧運這個世界體育最高殿堂只得過五面獎牌,一金二銀二銅。這次有不少國人感到不滿,可能是因爲上一屆約瑟林的金牌太過激動人心,印象太深刻,以致對本屆的賽情存有某種幻想。
對于一些人在網上不分青紅皂白批評選手的做法,確實不應該,包括哈莉瑪總統在內的很多政要都出面加以糾正,呼籲國人要在精神上支持選手。
在各種評論之中,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唐振輝8月2日在東京接受本地電視台CNA訪問時講的話,我覺得最是中肯,也切中要害。
唐振輝說,
新加坡選手在本屆比賽有不少令人鼓舞的表現,但如果表現欠佳或是很差,選手必須接受問責,爲自己的表現作出解釋。但是,批評或建議也有分建設性和非建設性,批評必須劃出界限,不能淪爲人身攻擊或是帶有惡意。
他特別稱許幾個未得獎牌但表現不俗的選手,包括羽毛球的駱建佑、擊劍的Amita Berthier和Kiria Tikanah,以及乒乓的于夢雨。
爲什麽我覺得這番評論擲地有聲?
因爲很多人,包括在關注新加坡選手的外國人會說,整個比賽铩羽而歸,不應該責怪選手,不能得失心太重,要保持體育精神。
但唐振輝的這番評論其實點到爲止地指出,選手必須爲自己的表現負責——向國人負責。
參賽是代表國家,訓練過程中有國家資源的挹注(雖然分配或許有待檢討),因此參賽不是純粹的個人行爲,這點很清楚。
然而與此同時,要指出,所謂對國人負責,指出自己不足之處,並不是像有些國家那樣要接受民衆的精神淩虐,而是實事求是的告訴專業和絕大多數不專業的觀衆,自己的失誤在哪裏,未來可以怎樣改善。
這種檢討對公衆的意義是:
除了了解這名選手是否達到極限,或是潛質沒有發揮,或一時間心理狀態有所欠缺,未來是否看好,等等。
公衆也必須謹守公開批評的界限:
不能口出惡言,甚至要繼續給他們鼓勵加油。這才是成熟國家的運動員與觀衆之間的關系。
一味表示要體恤、要鼓勵、要抱抱安慰選手、不要批評,其實是種泛濫的溫情。
專業運動員是一項需要高度紀律的職業。每一個運動員接受國家(或者商業機構)的資助,在國際競技場上盡力表現,是工作更是責任。這也是爲什麽國際足球界的運動員或教練會因爲表現不佳被球迷斥責,甚至被“下課”。
但運動員都有心理狀態不佳的時候,尤其是資本主義社會的運動員,不是由黨國機器以舉國之力強迫推動,就必須考慮個人因素造成的表現欠佳。這也是公衆理應被告知、以便決定未來繼續支持還是不再支持這名運動員的原因。
對選手予以精神上的肯定是應該的,但不涉及惡意謾罵的批評,無論是指出問題,或要求解釋,不能被視爲苛刻。這應該是國人最大的共識。
從另一角度來說,今天的新加坡已屬富裕國家,但在國際體育競技的表現一直處于欲振乏力的狀態,國人自然郁悶難解。了解選手的真實情況固然重要。但最應該認真檢視的,其實是我們的全盤體育政策。
新加坡各個體育總會每年獲取政府撥款等衆多公共資源,那麽多年以來,有沒有提出可行而有效的培育計劃,圈外人不易判斷,但如今看來是沒有什麽說服力的成績。
乒乓球的借助外援政策,雖然在過去受到很多批評,但表現有目共睹。2008和2012兩屆奧運以及其他區域性比賽都有不錯的成績,因此不算是壞政策,只不過這項政策不可持續。
近年已看不到乒總提出更清晰的培訓計劃,尤其看不出接班人才在哪裏,比起人才輩出的一些亞洲國家,令人憂慮。
每一個體育總會相信都有自己的培育人才與發展計劃,但總會領導人必須確保計劃不流于紙張作業和年度預算的消化,而是實實在在用在人才的挖掘與培訓,有實力定期向國人展示成果——無論是獎牌還是讓國人看出運動員的潛質。
以東京奧運中的台灣爲例,本屆以10面獎牌感動不分黨派的全台灣人,被稱爲體壇的“寒武紀大爆發”(意即生命物種密集誕生的時代),其中好幾個優質選手都是原住民,而台灣原住民總人口不過60萬人。
台灣官方在九年前開始規劃辦理“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劃”,今日表現卓越的原住民選手幾乎都是計劃下孵育的成果。
根據台灣媒體報道,還在學校的後起之秀更是源源不絕,等待在國際體壇發光。爲什麽台灣能在短短時間、不必經由高壓訓練就栽培出那麽豐碩的果實,是很值得新加坡政府參考的。
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賽近40年來,台灣的總獎牌數目已經累計34枚。其官方預算編列和選手待遇並沒有比新加坡好,甚至選手在訓練或比賽中往往要感到委屈,卻能在每一屆奧運都有所斬獲。
尤其是2000年之後的表現不斷進步,可見其挖掘人才、栽培與訓練一定都有可取之處,包括體育院校和人才衆多,選手意志力堅強等等。
反觀本地,普通市民想必都希望知道,中學等級的新加坡體育學校成立17年,有多少運動項目的選手出自該校?
“只求過程不計成果”、“體育精神最重要”,這些話都沒有錯,但也都屬于片面的安慰性質。
比賽的目的就是檢驗個人訓練成果——和考試一定要全力以赴一樣——國家之間的比賽,除了考驗選手的成就,也間接考驗國力。
因爲這樣的比賽多少背負國家榮耀,對選手來說會有不同程度的激勵作用,因此莫不全力以赴,而最終成果就能折射國家在發掘人才、培育與激勵人才的種種制度上是否健全。
亞洲國家的體育路線多以國家爲主栽培選手,美國等西方國家則走職業化商業化路線,只要其中不存在作僞、強迫等等因素,都沒問題。重點是路線本身要能有效培養並激勵社會上潛在的體育人才,給予他們發揮到最大化的機會。
而比賽場上長期欲振乏力,恰恰說明我們制度上必然存在結構性缺陷。這方面的問題,尋常百姓不會明白,但官方對具體情況必須有所掌握。
如果要下定決心發展體育,納稅人肯定舉雙手贊成,但一定要拿出可行有效的完整方案,不要再夢想世界杯足球賽那種大型項目,先從個人項目著手,一年一年持續挖掘人才,讓人才在小項目上紮根壯大,同時整頓體育總會,引入更具備前瞻能力的體育專業人才,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