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24歲的新加坡武裝部隊正規軍人在五年內曾性侵4名女子,曾要求十歲女童發送自己的不雅照,強奸喝醉的中學好友等。
《今日報》報道,被告前天(26日)在法庭上承認犯下強奸罪等三項罪行,法官並將在8月4日下判,下判時將把另外三項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犯的指控一並考慮在內。
爲保護受害人,法庭下令不可公開被告的身份。
21歲時強奸喝醉的中學好友
被告第一次犯案是于2015年,他通過Facebook約見一名15歲女學生,在電影院內侵犯她。
然後,被告于2018年6月10日向中學時期的一名好朋友再次下手。
據呈堂證供,兩人自畢業後一直保持聯絡,也經常一起相約喝酒,這名女受害者因此深信被告在她喝醉時會照顧她。所以,當被告在場時,她往往不會刻意控制酒量。
案發當晚,被告在酒吧約見受害者及另一名男性友人,並點了多種酒類。受害者在喝醉後,曾一度失去平衡撞向一張台球桌,撞傷頭部,並嘔吐過後失去知覺。被告與男性友人于是輪流擡著不省人事的受害者離開酒吧。
被告借機告訴男性友人,他打算先帶受害者回他住處,因爲女方家長不喜歡她喝醉回家。
男性友人幫被告把受害者帶到被告的臥室後,就離開了。被告沖涼後,嘗試叫醒受害者,她卻沒有反應,之後被告就侵犯了她,並在沒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強奸她。
受害者在整個過程中仍然在昏睡狀態,沒有任何反應。
她醒來後,發現原先塞進褲子的上衣外露和只穿著內褲的被告。受害者回家後也因爲感覺私處疼痛,就發簡訊質問被告。被告在當天晚上打電話回複受害者,並承認自己侵犯了她。
這也是受害者第一次發生性行爲,隨後在竹腳婦幼醫院檢查時,檢測感染上加德納菌(Gardnerella)和披衣菌(Chlamydia)。被告的尿液也對披衣菌檢測呈陽性反應。
再度向中學時期的女同學下手
事後,被告在同年的9月13日知道另一名中學時期的女同學出現感情問題後,通過Instagram約她見面聊天。兩人一起去了酒吧,共飲三升的啤酒。喝酒時,被告多次非禮這名受害者,即使她多次反抗也無用。被告也提議兩人往酒店開房,卻被受害者拒絕。
被告過後騙受害者說送她回家,結果他把受害者送到芽籠的一家酒店,再次非禮了受害者。
受害者因爲這起事件而深受創傷,離開酒店後便去報案。
專挑年輕女孩下手
被告于2019年6月再次犯案。他通過交友的手機應用程序Tinder認識了十歲的女受害者。當時,這名受害者謊稱自己11歲。
兩人聊天的內容主要圍繞在性方面,受害者也曾在兩人玩“真心話大冒險”時,答應被告要她發送自己不雅照的要求。
警察是在調查這起案件中,發現被告在2015年對那名15歲女孩所犯的罪行。
被告已向警方承認他對年輕女孩有性癖,也常在色情網站搜索相關的照片和視頻。根據心理健康評估,被告有性癖症的傾向,但心智健全。
副檢察官Tan Yen Seow辯稱,被告公然踐踏別人對他的信任,要求判處至少15年監禁,及15下鞭刑。
一旦罪成,被告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或鞭刑。
來源:8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