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藝人包勳評再涉及酒駕被定罪,被判坐牢5周。
此外,他被罰款6000元(約1萬8000令吉),外加吊銷駕照5年。
包勳評7年前曾經涉酒駕被定罪,今年4月再次因酒駕被控上法庭。
(取自《新明日報》)
包勳評今早戴著墨鏡出庭,他認罪後,被判坐牢5周、罰款6000元,吊銷駕照5年。
根據控狀,去年9月17日晚上11時20分左右,包勳評開著貨車從爪哇路(Java Road)駛往尼诰大道(Nicoll Highway)的方向時,被測出每呼出100毫升氣體中含49微克酒精,超出法定35微克酒精含量,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第67(1)(b)節條文。
控方指出,包勳評有案底,促請法官判他坐牢5周、罰款6000元,吊銷駕照5年。法官同意控方所言,作出上述判決。
據報導,包勳評因再度涉及酒駕,早前被新傳媒提前解約。
新聞取自《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