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婦女在前夫逝世後,兩個月內從前夫公積金戶頭提取172萬令吉存款,但原來前夫早已再婚,她的遺産受益人身份自動被撤銷,前夫妹妹因而入禀高庭向她追討遺産。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死者是新加坡籍男子三蘇丁,他在2015年12月過世,他的妹妹哈蜜妲以遺産管理人身份,向前妻瑪姆安討回哥哥的公積金存款約57萬5735元(約172萬令吉)。
高庭法官上個月作出裁決,下令前妻將三蘇丁的公積金存款歸還給遺産管理人,以及須支付哈蜜妲所花費的6000元(約1萬8000令吉)律師費。
根據文件,三蘇丁在1985年與瑪姆安結婚,並把她列爲遺産受益人,不過兩人婚姻觸礁,在1989年6月離婚。
三蘇丁13年後,在加拿大多倫多與菲律賓籍女子結婚,並育有一名兒子。三蘇丁在2015年12月過世。
三蘇丁過世後,前妻瑪姆安接到公積金的通知,得知自己是受益人,因而從2016年1月至3月間,從前夫的戶頭提取57萬5735元存款,只留下117元(約351令吉)。
三蘇丁妹妹哈蜜妲的代表律師指出,由于三蘇丁再婚,前妻的受益人身份會自動被撤銷。
另外,他的第二任妻子已宣誓放棄伊斯蘭教信仰,因而根據伊斯蘭教法令,第二任妻子和兒子也無法繼承三蘇丁的遺産。
因此,受益人將會是三蘇丁的媽媽和5個兄弟姐妹。
瑪姆安辯稱,離婚後,她與三蘇丁斷聯,不清楚他已再婚,而三蘇丁也沒有取消她的遺産受益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