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上網結識未成年少女後,以交往爲幌子把少女變爲“小女友”,再“名正言順”與他們發展性關系。
青年專門把嫩妹,三年多內奪走至少五名少女初夜,其中一名女友人撞見他跟另一少女胡搞後,他絲毫不收斂,還沖上前非禮她。
現年20歲的被告面對25項控狀,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非禮和擅闖等,他昨天承認其中八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自2017年開始專挑11歲至16歲的少女下手,他在網上結識大部分受害者,並要求當她們的男友。
受害者答應交往後,被告就約她們見面,並帶她們到組屋樓梯間發生性關系。
由于被告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多名受害者事後擔心會懷孕而據實告訴父母,被告的罪行進而被揭發。
調查顯示,被告從2017年至2020年間,奪走至少五名少女的初夜。
去年6月18日,被告的兩名前女友和一名女友人要到被告家取回一些私人物品,兩名前女友決定留在被告家過夜,女性友人最後也選擇一起留宿。
不料,被告半夜叫醒其中一名前女友,並帶她到樓梯間談話,結果兩人後來在樓梯間發生性關系。女性友人睡夢中發現被告和一名前女友不在房間,跑到樓梯間查看,結果撞破兩人在胡搞。
被告發現後追上女性友人,不僅強吻她,還非禮她胸部和私處,女友人氣得趕緊推開被告。
根據法庭文件,一名老師事後得知此事,報警揭發被告。
被告在網上認識未成年少女後,就會把少女帶到樓梯間發生性關系。(檔案示範照)
案情顯示,被告因與多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被調查時,他向警方坦承自己在2017年曾與當時年僅七歲的弟弟在家裏玩摔跤,他趁弟弟躺在地上時,拉下弟弟褲子爲弟弟口交。
庭上揭露,被告患有戀童癖,但病情不影響他犯案。他的智力偏低,雖不至于是智力障礙面,但可能影響他對罪行的嚴重性的判斷。
控方指出,他早前犯案後曾接獲有條件警告,但他卻持續犯案,即便去年初被警方調查期間,他仍未停手,可見他再犯的可能性極高。
控方也表示,雖然被告年紀尚輕,但罪行嚴重。法官下令提呈緩刑監視和青年改造所報告,案展9月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