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老會計深陷投資騙局,爲獲取1300萬元“回報”,與74歲伴侶私吞客戶存款並挪用公款超過470萬元,最終“血本無歸”,二人昨日(8月25日)分別被判6年和2年監禁。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男被告李建榮案發時是一間會計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該公司董事施樂英(即女被告)則是李建榮的長期伴侶。
男被告自上世紀90年代起做海外“投資”,他相信他所投資的錢都交給“美國政府機構”管理,多年來爲了彙款給國外一個托管戶口。他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三次挪用近40萬元公款,還從負責管理的一名客戶的遺産中挪走約123萬8000元。
男被告得知投資“回報”已達約1300萬元,只要再支付一筆錢就能拿到該回報。他找女被告求助,後者在4個月內,九次從客戶的銀行賬戶擅自挪用約307萬元(226萬美金)。男被告拿到錢後按照指示,把錢彙至一個位于菲律賓的“托管戶頭”,卻始終沒有收到任何回報。
客戶過後在提款時發現賬戶資金不足,報警處理,二人分別面對六項和一項失信控狀。警方經調查後,發現李健榮陷入了預先付款的騙局。
控方認爲,男被告嚴重失信,盡管挪用的錢並非用于個人生活,但被告作爲財務專業人士,依然決定冒險,用他人錢財進行“賭博”。
法官也表示,盡管男被告也是受害者,精神報告也指他患有適應障礙和超價觀念障礙(Overvalued ideas disorder),幹擾了判斷,不過被告作爲從業40多年的會計,仍癡迷于投資騙局,令人費解。
法官也指,雖然被告即將年滿78歲,但依然無法逃過監禁。至于女被告,法官認爲她也是財務專業人士,理應知道自己的行爲是嚴重錯誤。法官最終同意控方要求,判男被告坐牢6年,女被告坐牢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