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沖擊人們生計,更加劇社會斷層和其他潛藏問題。李顯龍總理今晚(8月29日)發表國慶群衆大會演說指出,要確保新加坡人的生活素質不斷提高,一代比一代好,政府和人民須攜手共同應對各種社會挑戰,特別是如何幫助低薪員工、如何應對外籍員工所帶來的競爭,以及如何謹慎處理種族課題。
以下是李總理演說的五大重點:
1. 三策略提高低薪員工收入
政府雖已通過住房、醫療、教育和退休等補貼扶持本地低收入員工,但在疫情期間,這些主要從事清潔、送餐和保安業的前線人員仍得面對不小的壓力,因爲他們的工作比較容易不保,積蓄也不多。爲進一步幫助低收入員工提高收入,李總理宣布采納勞資政三方的建議,通過三大策略改善這些員工的薪資條件。
一、雇主必須確保屬下全體本地員工的月薪,達到1400元的“薪金門檻”(Local Qualifying Salary ),才能聘請外籍員工。目前,企業聘用外籍員工前,須按比例聘用月入超過薪金門檻的本地員工。李總理並未說明薪金門檻的施行日期,但他指出門檻標准將時不時調整。
二、漸進式薪金模式(Progressive Wage Model)的覆蓋範圍將進一步擴大,零售業明年將成爲第五個實施漸進式薪金模式的行業。餐飲業和垃圾管理業未來也會加入這個行列。
清潔、保安及園景業已強制實行漸進式薪金模式,電梯維修業則會在明年全面落實。李總理說,在漸進式薪金模式下,一名清潔工現可月領至少1200元。再過兩年,這筆月薪將調高到至少1500元;到了2025年,則會提升到至少1900元。
三、政府將針對實施漸進式薪金模式的企業,推出新認證計劃,目的是讓消費者明確知道,哪些公司爲本地員工提供“像樣的薪水”。作爲商品和服務的大型采購方,政府將發揮帶頭作用,未來只向獲得“漸進式薪金標志”(Progressive Wage Mark)認證的企業進行采購。李總理並未說明認證計劃的施行日期。
2. 立法助中等收入國人免受職場歧視
不只低薪員工,中等收入國人也因爲外籍員工所帶來的競爭,擔心飯碗被搶走。李總理說,早在疫情暴發前,這些國人就已對持工作證件來新工作的外籍人士不滿,而如今不明朗的經濟前景使問題更加尖銳。
爲緩解國人不安,李總理宣布政府將把現有的公平雇傭指導原則(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簡稱TAFEP)變成法律,更有力地對付歧視本地員工的雇主。
立法通過後,政府將新設一個與“雇傭糾紛索償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同質的審裁庭,專門處理涉及國籍、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和殘疾的職場歧視案件。李總理說:“把勞資政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的指導原則納入法律是個重大的舉措,它顯示我們絕不容忍職場歧視行爲。”
除了打造公平的職場環境,政府也會確保我國引進的就業准證和S准證的外籍員工,符合一定標准,以便人盡其才,悉用其力。政府下來將持續穩健地收緊就業准證和S准證的條件,但不會猛然調高門檻,以免對企業造成傷害。
就業准證是發給擔任經理、執行員或專員職位的外籍員工。他們的月薪至少要有4500元,金融業則至少要有5000元。年級較大、經驗較豐富的員工,薪金門檻也較高。S准證外籍員工的月薪則至少要有2500元,薪水須與工作經驗相符。這些員工須有大學文憑或專業文憑以及相關工作經驗。
3. “華人特權”在新加坡毫無根據
前些日子,種族事件在本地接二連三發生,不但引發諸多爭議,也掀起有關我國是否存在結構性種族主義、“華人特權”的討論,影響到族群之間的感情。李總理在華語演講中強調,政府在制定法律和行政措施時,在各族之間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族,所謂“華人特權”(Chinese privilege),在新加坡毫無根據。
李總理說,對我國各種族一視同仁,是新加坡最基本的建國政策,而這個方針獲得本地華社的支持,華族爲顧全大局也做出妥協,譬如在半個世紀前接受英語作爲共同語言,讓少數種族生活得更安心。對于作爲人口多數的華社當年所做的重大讓步,李總理表示感謝。“我們使用英語,也意味著只會華語和方言的華族,是處在不利的位置。因此,所謂的‘華人特權’,在新加坡是毫無根據的。”
不過,李總理也指出,平靜的日子過久了,一些華人可能漸漸地把種族和諧視爲理所當然,結果失去一些敏感度,忽略少數種族的感受。他在英語演講中說:“我知道,比起多數種族,當一名少數種族成員要來得更辛苦……多數種族必須對少數種族同胞所關切的問題更敏感,我們也要有勇氣表態,和種族歧視劃清界限。”
李總理呼籲各族新加坡人繼續以大局爲重,互相妥協,因爲“唯有這樣,我們才能長久維持社會的和諧與國家的團結”。
4. 處理種族事件剛柔並濟
要根除種族歧視,就必須改變社會態度,但這費時費力。政府決定針對種族問題立新法,這不僅有利于政府集中權力處理種族課題,也有助于推動人們改變行爲和態度。
李總理說,我國目前通過不同的法律來處理嚴重的種族相關違例行爲。這些法律分散在不同的條文裏,如刑事法典和煽動法令,而且大多針對犯罪行爲和懲戒措施,甚少涉及規勸和改造。新的“維持種族和諧法令”(Maintenance of Racial Harmony Act)一旦通過,將把政府處理種族課題的權力加以整合,也會納入一些柔性的措施,如勒令冒犯其他種族者停止冒犯行爲,並要求他們進一步了解其他族群,從而修補關系。他說:“這樣較柔性的做法能療愈傷口,而不是留下怨恨。”
我國目前已有與“維持種族和諧法令”相近的“維持宗教和諧法令”。迄今,沒有人在這項法令下受懲治。李總理說,法令的存在本身就已起到正面作用,幫助克制不包容的行爲和促進宗教和諧。
李總理坦言,法律本身可能無法使人們學會彼此相處或彼此喜歡,但法律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個社會的良知,由此推動著人們隨著時間的推移,改善他們的行爲和態度。他說:“維護種族和諧法令將鼓勵不同種族群體之間自我節制、相互包容。法令也表明,對新加坡而言,種族和諧比什麽都重要。”
5. 回教徒護士可戴頭巾
李顯龍總理8月29日在新傳媒大樓發表國慶群衆大會演說,詳述政府下來如何幫助低薪員工、如何應對外籍員工所帶來的競爭,以及如何謹慎處理種族課題。(海峽時報)
新加坡的種族政策須視國情需要而調整。隨著戴頭巾成爲回教社群越來越重視的課題,政府經過長時間觀察和考慮後,決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允許在公共醫療領域服務的回教徒護士在工作時戴頭巾。
李總理說,戴頭巾已成爲回教社群越來越重要的課題,顯示世界各地,包括東南亞和新加坡對伊斯蘭教的信仰趨勢越來越顯著。而對許多回教婦女來說,戴頭巾已成爲她們信仰的重要部分,也是一種可以更深切表達身份認同的方式。
李總理指出,政府雖理解有越來越多回教婦女想戴頭巾的意願,但也必須慎重處理非回教徒的反應,以及頭巾課題如何影響社群之間的關系,“因爲戴頭巾不僅是回教徒課題,而是國家課題。”。
根據政府過去這些年的觀察,非回教徒對回教婦女戴頭巾越來越習以爲常,而戴頭巾的回教婦女在多數場合與非回教徒社交時也相當自在,尤其是在醫院裏,一些戴頭巾的非制服人員,與病患和同事都處得不錯。此外,年輕人也更能接受種族和宗教之間的差異。
李總理說:“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積極看待允許戴頭巾的宣布。我們正謹慎作出調整,以確保繼續維持種族和宗教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