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的老翁與一名老婦結婚後搬去與她同住,卻將狼爪伸向老婦的外孫女,非禮與強奸九歲女童。女童的12歲哥哥幾次目睹被告犯案,最終揭發其罪行。
71歲的被告前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3年。爲了保護受害女童的身份,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女童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一共面對13項控狀,指他在2018年至2020年4月間,逼迫女童爲他口交、非禮女童,以及給女童和她的哥哥看猥亵影片等。自修訂後的刑事法典于去年1月生效以來,口交與肛交的罪行已被納入強奸罪條文。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6年與女童的外祖母結婚,之後搬到女童一家人所居住的一房式組屋單位生活,女童的母親和哥哥也住在該單位。
兄長說出妹妹遭性侵事情
2018年間,被告開始與女童和她的哥哥一起看猥亵影片,接著便一步步地在肢體上親近女童。他先擁抱與親吻對方,後又趁女童的母親不在家或其他家人熟睡時,開始連串性侵行爲,包括指示女童爲他口交、非禮女童的私處,甚至拍下女童私處的照片。
2020年5月25日,在女童母親的親生父親的喪禮上,曾幾次目睹被告犯案的哥哥,終于向家人說出妹妹遭受性侵犯的事情,女童的母親知道後決定報警。被告在同年6月1日被捕。
控方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15年。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的年紀,斟酌後決定判他坐牢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