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老翁年近七旬覓得春天,和老婦結婚後搬去與她及家人同住,豈料他在夜深人靜時,把狼爪伸向老婦的外孫女,非禮與強奸九歲女童。71歲的被告昨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3年。
爲了保護受害女童的身份,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女童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一共面對13項控狀,指他在2018年至2020年4月之間,逼迫女童爲他口交、非禮女童,以及給女童和她的哥哥看猥亵影片等。自修訂後的刑事法典于去年1月生效以來,口交與肛交的罪行已被納入強奸罪條文。
根據控方所披露的案情,被告在2016年與女童的外祖母結婚,之後搬到女童一家人所居住的一房式組屋單位,與他們一起生活,女童的母親和哥哥也住在該單位。
結婚不到三個月,外祖母發現被告瞞住她,在外另有一個家庭,她一氣之下把被告逐出家門,直至約10個月後,才准許被告搬回來住。
被告與女童的關系不錯,不時買食物與飲料給女童。2018年間,被告開始與女童和她的哥哥一起看猥亵影片,女童甚至學會使用被告的手機來搜尋這類影片。
被告一步步地在肢體上親近女童,他先擁抱與親吻對方,約兩至三個月後,他趁女童的母親不在家或其他家人在熟睡時,開始連串性侵犯女童的行爲,包括指示女童爲他口交、非禮女童的私處,甚至拍下女童私處的照片。女童當時感到生氣且惡心,但因爲被告曾警告她不准把所發生的事情告訴外祖母和母親,女童于是默默忍受。
12歲哥哥多次目睹 外祖父喪禮上揭發
女童的12歲哥哥幾次目睹被告犯案,終在外祖父的喪禮上,揭發被告性侵犯妹妹的罪行。
2020年5月25日,在女童母親的親生父親的喪禮上,曾幾次目睹被告犯案的哥哥,終于向家人說出妹妹遭受性侵犯的事情,女童的母親知道後決定去報警。被告在同年6月1日被警方逮捕,之後就一直被還押。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人們一般上對祖父母親有所信任,相信他們會保護家中的孩子;然而,本案的被告卻在住家對女童做出如此變態的性剝削行爲,法庭必須給予嚴懲,判他坐牢15年。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的年紀相當大,斟酌後決定判他坐牢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