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建議,如果女傭是在履行完居家通知後的12個月內轉給下一名雇主,新雇主可與現任雇主分攤女傭當初來新時,由現任雇主支付的居家通知和檢測相關費用。
新雇主要是有意聘請已經來本地工作一段時間的轉讓女傭,下來可能得分攤女傭之前入境時,現任雇主已經付過的一部分隔離和檢測費。
冠病疫情目前仍持續在各地蔓延,從外國聘用外籍女傭到本地工作的雇主必須支付女傭在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通知的費用和其他冠病檢測相關花費。
人力部昨天說,雖然大部分女傭都順利安頓下來並完成合約,但偶爾仍有雇主提早解約或女傭提早要求換雇主。不論是哪種情況,雇主都已預先支付了居家通知相關費用。
因此,人力部建議,如果女傭是在履行完居家通知後的12個月內轉給下一名雇主,新雇主可與現任雇主分攤女傭當初來新時,由現任雇主支付的居家通知和檢測相關費用。
現任雇主可依據女傭在這12個月內爲他工作了多久,按工作期計算如何與新雇主分攤費用。
根據當局提出的分攤費用標准,在處理轉讓程序時,現任和新任雇主都須簽署書面協議,列明如何分攤費用。新雇主支付給現任雇主的相關費用,不得高于現任雇主早前支付的數額。
女傭中介也必須知會女傭的現任和新任雇主,當局設下分攤花費標准和指導原則。
力業女傭集團董事陳奕來受訪時說,據他了解,其他業者早前已開始探討類似做法。
畢竟,在勞務中介協會(AEAS)近期推行的試驗計劃下引進女傭,雇主承擔挺高的額外費用。
他說:“如果女傭真的工作一兩天就不做了,我們也必須與雇主們探討符合分攤費用。商榷好後達成協議,是公平的做法。”
AEAS于7月中展開試驗計劃,讓外籍女傭在出發來我國前,在自己的國家先接受隔離並進行多次冠病檢測等額外的安全管理措施。人力部會觀察成效。如果計劃能有效減少輸入型病例,下來或能采取這項安排,允許較多外籍女傭入境。
陳奕來指出,女傭在入境工作一兩個月後就得換雇主的情況屬極少數。現在疫情仍在各地持續,能入境的女傭人數有限,十分“珍貴”,雇主一般會花心思經營雇傭關系。盡管如此,他認爲,這套建議非常好,日後可當做參考。
黃詩涵(29歲,項目經理)目前的女傭即將在年底離職,她新聘請的菲律賓籍女傭預計12月初來新。到時,她須爲這名女傭支付在菲律賓當地隔離和在本地履行居家通知的費用。
單是原居地與本地隔離費 女傭雇主支付將近4000元
她透露,目前不清楚若是要進行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費用是多少,但單是兩地的隔離費就將近4000元。
她說:“假如新女傭真的不合適,必須轉讓出去,我認爲人力部提出的建議是比較公平的做法。畢竟爲了讓她們來新,要支付的費用是非常昂貴的。”
黃詩涵的兒子將滿兩歲,平時須要有人幫她照顧孩子和做家務,所以幫傭不能不請。得知現任女傭要離職後,她也試過找轉讓女傭,但都不適合。
人力部若是沒有這套建議,她也已做好心理准備。她說,要是付了隔離等費用仍請了不合適的女傭,之後要轉讓給別人,也是沒辦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