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嫂偷竊成性,撬開沒鎖好的信箱,偷走300元補助券,還在商場和超市偷耳機和食物,被控後還在庭上稱:“我沒殺沒搶,爲什麽要判預防性監禁?”
被告林明玉(58歲,音譯)抵觸8項偷竊控狀,控方針對其中3項提控,其余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案情披露,被告在去年10月經過榜鵝坊第206A座組屋時,發現其中一個信箱沒鎖好,她往裏面瞄了一眼,發現裏面有一封看似裝有補助券的信封。她撬開信箱,拆開信封,把裏面15張總值150元的補助券占爲己有。被告也在同個月內同個地點偷走另一戶人家總值150元的補助券。她隨後在同個月7日到16日期間,共8次在超市使用其中10張補助券。一名失主遲遲收不到補助券,又發現信箱松脫,于當月19日報警。
調查發現,被告還在2019年9月29日中午12時23分,在金文泰商場內偷走兩個總值約160元的藍牙耳機。
她也在隔年6月4日下午5時許,在城市廣場的日本超市內偷走200多元的食物,超市職員檢查電眼後,當晚報警。
早前在過堂時,控方要求判被告預防性監禁,被告當場說:“我沒殺人,也沒拿刀搶,爲什麽要預防性監禁,不是殺人嘞!”
法官前天(8月31日)同意控方要求,下令准備預防性監禁報告,案展至9月17日過堂。
